這樣的待遇合理嗎??

月休四天
工作中午12點到晚上10點
工作內容吧檯簡單的調飲和送飲料
這樣一個月24000~25000合理嗎??
  • 推~
  • 對了~我住台北喔
  • 我朋友在高雄連鎖ㄉ飲料攤~~
    一天工作12H~月休4天~
    才18000元~~遲到還要扣摳摳ㄋ=  =~
    現在好不容易升到店長ㄌ~~
    嘛才24000元~~
    參考看看^.^
  • 不合理~一天工作時數十小時耶~
    以勞基法來算~時數是不合理的啦~
    可是工資有超過勞基法規定的最低薪資~
    這就要看你自己覺得能不能接受了~
  • 魔魔~*蔻
    高雄和台北還是有差的
    畢竟台北消費還是比較貴咩~@@



    如果是這樣輕鬆的工作
    和在日本料理店做服務生
    雙頭班12小時中間休息兩小時~
    月休6日
    一個月三萬~四萬
    大家會選擇哪一樣呢
  • 淡清紫~你好ㄋ^^

    ㄏ~~我知道高雄和台北不同呀~~
    我是提供我ㄇ高雄ㄉ薪資讓你參考參考咪^.^

    以你剛說ㄉ飲料店和日本料理ㄉ話~~
    我會選日本料理~~~
    因為我無法接受3萬以下ㄉ薪資ㄋ~
    薪水當然越高越好摟~~至少對我而言^~^
  • 魔魔~*蔻
    呵呵
    我也是和你有一樣的想法
    只是我朋友說
    日本料理的服務生
    工作很操
    沒有想像中輕鬆
    所以我才很難抉擇
  • 看你怎ㄇ想嚕~~
    我ㄉ想法是趁年輕有體力~能多賺就賺多一點~
    像我之前在南科裡工作~~
    我ㄇ做2休2~~
    但是大家嘛都在休假時搶著加班~~
    一個比一個還錢嫂ㄋ~~ㄏㄏ...
    雖然很累~~但是看著存款簿ㄉ數字不斷增加~~.
    只有一個"爽"~能形容~~所有ㄉ辛勞也就都忘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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