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 / 公司這樣有違反勞基法嗎???
公司最近好像要節省人力~<把原本兩間公司的部份部門人力合二為一>
拼命刁難員工.對工作內容挑三撿四
(例如~檢視.打字內容錯三次以上就請你走路)
到底就是要趕人走~
只是找個藉口罷了~
想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有什麼辦法可以自救ㄋ?
可以申請遣散費?
請各位幫幫忙吧!!!
拼命刁難員工.對工作內容挑三撿四
(例如~檢視.打字內容錯三次以上就請你走路)
到底就是要趕人走~
只是找個藉口罷了~
想請問這樣有違法嗎?
有什麼辦法可以自救ㄋ?
可以申請遣散費?
請各位幫幫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