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身份證照片

新的照片可以不要露耳朵嗎?
之前新聞好像有講過可以...

我想去重拍  =  =
  • 五官都要露出喔...
    我不會搶在第一時間辦!
  • 還是要啊......  T_T
    那額頭要全部看到嗎?
    之前不是有人抗議說是對殘疾人士的歧視?

    我覺得我拍出來會像曾志偉  =  =
  • RunAbout的話:
    還是要啊......    T_T
    那額頭要全部看到嗎?
    之前不是有人抗議說是對殘疾人士的歧視?

    *******************************
    有這種事嗎?
    不過拍照本來就要寫實才對...不然要怎辦?
    可是我覺得現在的規定太嚴格了,根本沒必要∼
    我是打算等到有人抗議後,內政部受不了然後放寬限制,我才要去換。不然的話,我可能會用舊的喔@@
    直到哪天碰釘子再說∼
  • .............
    好討厭的政策=  =
  • 悉達多的話:
    有這種事嗎?

    嗯之前立委有出來講  兩三個月前的事情了吧

    要寫實是沒錯啦.. 
    可是我平常也不會露額頭&耳朵在街上跑啊...  T_T

    我看我也是再等等看好了
    應該沒有限定你什麼時候之前一定要去換吧?
    因為我平常不在台灣  所以如果有規定的話這次就一定得去辦  =  =

  • 哈!!

    因為懶  我連金融卡都還沒換成晶片卡  >  < 
  • 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小耳病患者以符合原貌為原則 

      本次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新式身分證之相片規格,當事人之眼、鼻、口、臉、兩耳輪廓等清晰,指正面拍攝時之自然相貌,不刻意遮蓋。小耳病患或耳朵貼近頭部者,以符合原貌為原則。

      新式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係採用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ICAO)標準規範而訂定,期與最新國際標準接軌。依照內政部「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第8點規定:「眼睛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不能被頭髮遮蓋,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似肖像畫形式)或傾斜,且臉型兩側、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需清楚呈現,相片不修改。」

      惟考量顏面傷殘、重病、植物人等特殊情形者,其於申請國民身分證時,可自行繳交或由戶政事務所拍照後將相片黏貼於申請書,惟國民身分證上得免列印相片。如小耳症頭髮可遮蓋小耳,但臉型兩側仍須顯明,不遮蓋。
    ==================================================
    還有這個...
    ==================================================
      此次換證,計有1,876萬人需配合換證,內政部除再次呼籲全國居民,靜候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通知,依指定時間、地點辦理換證。全國各戶政事務所也已備妥拍照機具,便利中低收入者、低收入戶至戶政事務所免費拍照,並規劃對於重病昏迷、植物人得由戶政事務所到府服務等多項便措施。
    ==================================================
    所以結論是  要露耳朵  可是不用露額頭
    還有要在指定的時間去更新身份證?
  • RunAbout

    恩∼那你只能先去給換囉
    照相前打個電話問一下戶政單位標準可以到哪裡∼
    然後在去照相館跟攝影師研究如何照的好看...

    你說的沒錯∼其實平常生活也不會刻意露耳之類的...

    所以真的是爛政策!不知道那個豬頭官僚想出來的,自己醜就算了,竟然還拖累大家。
  • 到底能不能露牙齒呀??
    上次照了一組證件照
    好不容易自己還挺滿意的可是有露牙齒
    天啊那我不就要重照了
  • 前鎮子才去拍過
    映像中不能露牙齒
    就是因為這樣
    害我都不知道怎麼笑了
  • 不能露牙齒
    而且照相起來  臉真的無敵大
    連我這種小臉的人  照起來都想哭
  • 為什麼要規定這麼多呢?

    政府還真是吃飽撐著沒事幹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