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
我家隔壁鄰居養了一隻大黑狗
平常主人帶狗出來都不綁著讓它自己走
或是讓狗在巷子裡隨意散步
但是那隻狗只要看到經過的路人或車一定會狂吠並且追著跑
有些鄰居也被嚇過,我也有幾次被嚇得差點摔車
昨天(六)晚上約11:30我媽騎摩托車回家
到了巷口那隻狗看到我媽馬上衝過去對她大叫並且作勢要咬她
它的主人只是站著慢慢走過來對著狗說:來...來...
但是狗還是一直對我媽狂叫
我媽氣不過跟狗主人說:每次狗都不綁讓它出來嚇人是什麼意思
狗主人一副很兇的嘴臉說:不然妳想怎樣...
我聽到爭吵聲馬上衝出去並且也跟狗主人發生爭吵
結果狗主人就一把把機車推倒在地
我媽更生氣
所以兩人的爭吵更激烈
他又推了我媽一把害她跌坐在地上
這時候我趕緊跑回家報警
警察來了之後只是大略聽一下事情經過
但是因為我媽手上有些傷所以決定要告對方
警察也只說備好驗傷單在六個月內都可以控告對方
警察連對方和我們的資料都沒抄下就走了
稍後我媽到醫院驗傷發現除了手上的傷外
連髖關節骨頭都裂了痛到沒法走路
醫生也說我媽已經50幾歲了需要躺個1.2個月才會痊癒
因為我媽堅持要告對方傷害跟毀損(因為機車有些損壞)
警察也一直不馬上幫我們作筆錄
只是強調因為屬於告訴乃論只要在六個月內提出就好了
可是同病房的太太曾經在警局當義工
她說警察這樣算是推托之詞有點不當回事
照理說我媽現在沒法行動,警察應該到醫院來為她做筆錄
而不是等我媽出院之後再去警局做筆錄
所以想請問懂法律問題的網友
到底怎樣才是比較好的做法?
請大家給點意見吧.....謝謝大家
  • 妳媽有拿到報案3聯單嗎?
    如果有就可以拿驗傷單跟報案3聯單去妳媽戶籍地申請調結
  • 我媽並沒有拿到三聯單
    在她驗傷完到警局要做筆錄控告對方時
    警察只說對方也要告我媽傷害也跑去驗傷人還沒到警局
    所以要我媽先回去
    後來我媽真的痛到受不了又回到醫院去了
    只是我覺得有點奇怪的是
    當晚警察到了現場連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身分證號碼都沒抄錄下來
    只說六個月內提告訴就好了
    讓我覺得有點敷衍
    心裡覺得如果今天傷者是達官顯貴警察態度也會不一樣吧
    朋友中認識立委.議員的也不少
    只是不想讓傷害我媽的那人以為我們是仗勢欺人
    才沒請他們出面幫忙的
    但是如果警察的態度再這麼消極
    我一定會很“積極“的處理這件事
  • 你可以聯絡媒體記者來
    相信到時警察不得不辦
    還有有時能用別的辦法就別請立委、議員
    對我而言,我覺得那是欠人情
    而且現在又是選舉期,到時這些政冶官員來請你幫忙拉票時,又無法置身於事外
  • 找立委+1

    1周刊也是條途徑
  • 謝謝大家的建議
    找立委和媒體是我最後一步辦法
    朋友跟我說警察態度會這麼消極
    可能跟對方以前是警察有關係
    對方幾年前因為一件蠻轟動的風紀案被免職
    雖然已經過了好幾年了
    但是關係多少都在
    如果真是因為這樣
    那公平正義何在
    我一定會為我媽討個公道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