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長跟房子所有人可以不同一個人嗎??

戶口名簿上的戶長
就是房子所有人嗎

還是不一定

那如果說一個人有很多房子
不可能  是每棟房子的"戶長"吧?

你們知道我的意思嗎???
  • 當然有可能啦是不同人啦。
    現在那麼多租屋的無殼蝸牛!
    都有可能是戶長,但卻不是房子的所有人。
  • 戶長當然可以不一定是房子所有權人

    譬如說租房子的人將戶籍遷入自成一戶,也可以是戶長。
  • 喔  是喔

    那我了解了

    所以戶口名簿上的戶長
    不見的是房子所有人就對了

    所以要過戶房子的話
    就是要看地契跟房契
    跟戶口名簿上的戶長名字無關
  • 房屋所有權人(持有建物所有權狀的人),或其同居人,可以有一人擔任戶長。若只有一個人為一戶時,戶長即為自己。

    因租賃房屋,而住在該房屋者,房客有權利將其戶籍遷入,來取得戶口名簿(有戶口名簿就會有戶長)。但租約終止,如未續約,房東可自行至戶政事務所將該戶之戶籍遷出。

    有一個比較特別的,同一住址有多戶戶長,這可能是三合院的大家族,雖同一住址,但各戶家庭成員不同,各戶皆持有一戶口名簿,而戶口名簿上只有自家資料,看不到別家的資料。戶長不一定是家中最年長的,也不一定非男性不可,只要同居的家人認同即可。

    幸福花茶,你想知道房屋所有權人是誰嗎?方法很簡單。

    你可以至該房屋所屬管區之地政事務所,以房屋門牌(即地址)查建號,取得建號後填妥地籍謄本申請書,勾選第二類謄本,不須出示印章及身份證,即可領得建物謄本,謄本規費每張20元,建號謄本上會記載該建物所有權人的名字。

    若你有建物和土地的所有權人不同之疑慮,則必須在上一個步驟,以房屋門牌(地址)作查詢時,一併查地號,取得上述地號及建號,填妥申請書,土地謄本同樣會顯示所有權人的姓名,然後你再做比對。

    PS  1.由於申請簡便,所以政府將申請謄本分為第一類謄本及第二類本,第二類謄本只會列出所有權人的姓名及住址,身分證字號及生日則不列印,以保障所有權人的隱私。

    PS  2.假設讓房屋沒有辦保存登記,則地政事務所就沒有該建物的資料,即違建。如同嬰兒剛出生未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則該嬰兒長大後沒有身分證。土地則顯少有這種問題,因為台灣土地辦過總登記,應該沒有漏掉的土地,所以取得土地不需辦保存登記。
  • learnroom

    謝謝你喔
    你寫的很詳細
    ^^

    因為我當初一直認為  戶長  就是  建築物的  所有權人
    想必不是這樣子

    那你是否知道
    要將房子過戶
    是否要  代書費用
    這個有公定價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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