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懂法律的~~過失殺人可以緩刑嗎?

我有個朋友她因為喝酒駕車間接害死自己一歲的寶寶
她已經難過到不成人樣
像個遊魂 吃不下喝不下  我們說什麼都沒反應
身為朋友的我很想至少幫幫她  不希忘她一時糊塗 
下輩子也跟著毀了
想請問她酒精濃度未超過標準
家裡還有個孩子需要她照顧
能有緩刑的機會嗎?

謝謝
  • 嗚.....可憐的寶寶

    我不懂法律但是可以幫你推

    還有

    千    萬    不    要    酒    駕    !!

  • 應該會緩起訴吧
    刑訴第253條之一.....
  • 我想她一定很難過
    多安慰她陪陪她喲
    壓於法律問題
    我想還是找律師吧
    畢竟律師是專業
    若上法庭,
    律師也可以用他的專業為你朋友爭取到最大權益
  • 法律保護你。
    法律保護你。
    刑法第14條:(無認識之過失與有認識之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妳朋友屬犯過失致死。】

    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以過往類似案例來看,法官會讓她緩刑的機率很高。】

  • 我不是法官
    這各問題要等法官裁決才知道吧
  • 酒精濃度未達0.55%,只是未成立公共危險罪,
    但是仍是違反了一般的注意義務,仍有過失存在,仍有刑法第二七六條過失致人於死之嫌,
    不過,這一條罪的刑度不重,
    只要當事人沒受過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的宣判,或雖受過執行後近五年未再犯罪者,
    原則上法院都會宣判緩刑的。
  • 我敢大聲保證如果他在法官面前表現很有悔意

    以我朋友當律師的經驗來說是沒問題的.

    請你朋友不要太擔心...並且好好照顧自己

    事情已經發生  就該好好解決也要答應自己不要再犯

    人非聖賢  孰能無過  既然是無心也是無意

    法官也是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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