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未滿16歲懷孕~難道沒有觸犯任何刑法嗎?

最近顏家喜事~雖然也過了一段時間
不過我還是很疑問~
女方16歲懷孕難道男方沒觸及任何刑法?
之前看過和未滿16歲的男女發性關係是防礙性自主罪
是公訴罪~
女方好像9月才滿16~(就懷孕2個月.....)

看到新聞一直播放~
王金平還去提親ㄝ....就絕這些人真的是非不分....
亂象....唉
  • 駙馬爺去看一間一億的房子
    如果今天他沒娶陳水扁的女兒
    他買的起一間一億的房子嗎?
    政治就是如此
    有權有勢的人做的都是對的
  • 因為男女方未滿18歲
    所以是告訴乃論
  • angelcat的話:
    駙馬爺去看一間一億的房子
    如果今天他沒娶陳水扁的女兒
    他買的起一間一億的房子嗎?
    政治就是如此
    有權有勢的人做的都是對的


    拜託不要在扯到陳水扁一家人了好嗎????
  • angelcat的話:
    駙馬爺去看一間一億的房子
    如果今天他沒娶陳水扁的女兒
    他買的起一間一億的房子嗎?
    政治就是如此
    有權有勢的人做的都是對的
    -------------------------------------------------------------

    說的好...

    唉...現在的新社會亂象...
    就是:
    世上的是,沒有什麼是對,什麼是錯....
    有錢就有真理...

  • 雖然刑法的確有shi-rong所說的規定,(227條)
    但是還有『兩小無猜條款』,(227-1條)
    因為新郎、新娘都16歲,考量男女雙方為妳情我願,
    而且兩人還要結婚,
    這部分就算檢察官起訴,法官也會免除其刑∼∼
    既然有『兩小無猜條款』,兩人又要結婚了,
    那個檢察官會這麼不近人情,還去起訴新郎呢??

    刑法第227條第3項: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27-  1條  18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 原來買一億元以上的房子是壞事啊..

    筆記筆記..

  • 牛美眉的話:
    拜託不要在扯到陳水扁一家人了好嗎????
    ~~~~~~~~~~~~~~~~~~~~~~~~~~~~~~~~~~~~
    沒辦法
    就是有人有政治狂熱    凡事無限上綱
    "看"=買   
    那我在信義計畫區可有不少豪宅了

    另針對版主的疑問    刑法有「兩小無猜條款」
    未滿十八歲之  人犯刑法第二二七條之罪, 
    屬「告訴乃論」之罪, 
    女方在此情況下應該不可能提出告訴吧

    第    227        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29-  1  條    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 angelcat的話:
    駙馬爺去看一間一億的房子
    如果今天他沒娶陳水扁的女兒
    他買的起一間一億的房子嗎?
    政治就是如此
    有權有勢的人做的都是對的
    --------------------------
    看又不一定要買?你也可以去看呀!又不犯法!

    有權有勢的人做的都是對的,這句話很酸哦。

    有錢沒錯,但重要是來源清不清白,正不正當吧。
  • 1、男女雙方同年,所以若是男方違法,女方也一樣...

    2、滿16歲之後,就算犯法也是告訴乃論,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對配偶犯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刑法第16張  妨礙性自主  第227條..)

    3、民法也有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法親屬編,第2章,第2節,第981條)
  • 好煩喔!不要什麼都扯到政治好嗎?
  • 是啊是啊

    關趙先生什麼事啊??

    又關陳水扁什麼事呢??

    什麼都扯到他們!!

  • 馡馡的話:
    3、民法也有規定,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民法親屬編,第2章,第2節,第981條)
    ************************

    補充一下,18未滿之人結婚,其效力是得撤銷的(民法989)。但當事人已懷孕者,則不得請求撤銷(989但書)。

    所以顏家小孩的婚姻在民法上是有效的了。
  • 沒讀書阿
    沒讀書阿
    駙馬爺去看一間一億的房子
    如果今天他沒娶陳水扁的女兒
    他買的起一間一億的房子嗎?
    政治就是如此
    有權有勢的人做的都是對的
    ------------------
    說這種話就是亂象的來源
    用放大鏡來看人
    要舉例子也舉好一點的例子好不好
  • 蠻有知識性的ㄝ

    原來還有"兩小無猜"條款啊

    長知識嚕~  謝謝
  • 咪..的話:
    1.未成年人結婚者
    在法律上視同成人(若犯罪與成年同)

    ***************************************
    未成年者結婚取得完全行為能力(民法13條第3項),那是民事方面的的成年,代表顏小弟以後買房子買車子,都可以自己決定,不需要他老子顏清標的同意了。民事成年不等於刑事上成年,以後顏小弟縱使開槍或打老婆,只要未滿18歲,還是可以減刑的。





    2."未成年"男子與未滿十六歲女子行性行為者
    為公訴罪
    *************************************

    沒查到這法條耶=  =
    是指刑法哪一條呢?

    我在想,是否可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的罪(與幼童性交罪)?但這條未滿18歲之人犯的話,是告訴乃論,也不是公訴罪...。
    那是不是第240條和誘罪呢?好像也不算,因為女方家長並沒有因為女兒結婚,而限於不能行使親權的狀況。


    結論是,顏小弟和他老婆,都沒有民事、刑事責任吧.....?
  • 駙馬爺去看一間一億的房子
    =============================================================
    不對不對,他看的那一戶,要兩億多~~~
    =================
    呵呵,我好像是來亂的
  • k+l
    k+l
    人家姓"顏"耶
    法律又怎樣..
  • 上樑不正,下樑歪...
  • 為何大家都覺得是男方犯罪  男方也未成年啊
    你沒看女方嫁的那麼高興
    搞不好你逼他不要嫁  他還死給你看咧
    真的很無聊一直探討這個問題,
    假如今天是你隔壁王大媽的兒子跟他女友這樣
    你頂多茶餘飯後講一下就沒了
    還會去想那麼多嗎?
  • to  樓上
    現在就是在茶餘飯後講一下呀
    我們小平民沒知識的向大家討教討教罷了嘛

    兩小無猜條款不錯喲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