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熟悉刑事與民事責任的朋友們,請進來...法則一問

1.業務過失傷害罪:
  §284  II  前: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仟元以下罰金。 
2.業務過失傷害罪:
  §284  II  後: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仟元以下罰金。

想請問    這兩條法則有何不同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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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我們要報告的題目是   
"  某甲白天在一家公司擔任業務員.爲補貼家用晚上兼開計程車.不慎撞傷行人.請問某甲是否應負刑責?又是否構成業務上過失傷害?  "

要從何方向去找資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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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了    謝謝
  • 忍者A
    忍者A
    請先查業務的定義
    然後查月旦法學雜誌相關文章
    就能寫出一大篇報告
  • 車禍是民事責任啦

    除非酒測值超過(公共危險罪)或是毀損到公物啦...
  • http://www1.get.com.tw/lawyer/board/board/index.asp
  • 你的法條引用錯誤啦!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 To  小哈尼
                          我這個阿呆  居然引用錯誤
                         

    還有嗎??      這個題目    還能用什麼法則???
  • 普通傷害比較輕

    重傷害判比較重
  • 喔.....
    自己的功課要自己做哦
    不可以上來問....
    懶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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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284條第二項全文都是指業務過失
    沒什麼前段後段吧
    還有你題意不清....
    我看不到是白天撞傷人還是晚上.....
    這有不同....
    開計程車重傷人....業務過失...
    白天上班開車撞到人...一般過失傷害



  • 某甲白天在一家公司擔任業務員.爲補貼家用晚上兼開計程車.不慎撞傷行人.請問某甲是否應負刑責?又是否構成業務上過失傷害?    "

    要從何方向去找資料呢??

    回覆:
    業務應該是指常業,兼開計程車應該不算是常業,所以可能算一般過失而不構成業務上過失傷害哦
  • 開計程車本來就是職業駕駛行為,所以應該構成業務上過失傷害並應該負刑責
  • 開計程車本來就是職業駕駛行為,所以應該構成業務上過失傷害並應該負刑責
  • 那想請問一下      撞傷算是告訴乃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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