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網路惡狼...見網友要三思啊..


台北市中山區發發一起「冰酒之狼」連續性侵安,29歲的黃姓嫌犯自稱留美碩士,只要有女網友上勾,他就把人載到河濱公園,在準備好的冰酒裡下迷藥性侵,檢警逮人後認為涉嫌重大聲押,卻因為從逮捕到聲押的時間超過法定的24小時,法官只好以違反程序的瑕疵放了這匹色狼。

白色的大樓座落在士林區的靜巷,看得出來嫌犯的家境相當不錯。管理員:「這算是他父母的房子,他也不住在家裡。」

打著留美碩士,在交友網站上自稱  SUNSHINE  陽光,29歲的黃姓嫌犯,只要遇到還不錯的女網友,就是把人載在住家附近的大直橋下,再使出冰酒迷昏手段。

TVBS記者周欣怡:「這就是河濱公園,冰酒之狼疑似就是把人載到這,連續性侵害(新聞),當女網友反抗,色狼還會說,冰酒很貴,趕快喝。」

對同一名女姓連續得手2次,冰酒之狼更囂張,目標轉向另一名女網友,這次更狠,得手後,還強迫被藥迷的昏昏沈沈的女網友自己騎車回家,害人家摔得半死。

不甘受辱的2名女子,在網路上抓到色狠,檢警認定涉嫌重大想要聲押,卻因為從逮捕到聲押的時間超過法定的24小時,法官認定程序違反,無奈放人。也就是說,這匹色狼目前還逍遙法外。

法律真的保障的是誰ㄋ...人民真得還是靠自己吧...
幫助玻璃娃娃的陳同學..依法判賠償..
性侵惡狼..無罪逍遙法外...
真的是有公理正義嗎..好可悲ㄋ.. 
  • 我以前見過一次網友,不過大概是5年前的事了,那時對方是個高中生...不是很談得來,氣氛也很冷,之前在網路上還聊得挺愉快的。後來就不再見網友了....,我覺得還是不要隨意喝下陌生人的飲料比較保險。
  • 那些女的為什麼要喝網友給的飲料啊?  唉真的很不懂得保護自己耶!法官也真是的在幹嘛啊  !天啊@@
  • 基本上  我以前超愛見網友的 
    不過好家在我都沒遇過這種事情
    可能是我太嚇人  讓對方吃不下去吧
    哈哈哈
  • 奇怪~
    這種因為見網友而遇害的案件層出不窮~
    三天兩頭就看得到這種新聞~
    但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不懂得保護自己阿~??
    真是想不通耶~
    為什麼要讓自己曝露於危險下~?
    見網友前就應該要三思~
    就算要去~也要找人陪同阿~
    雖然那些壞人真的很該死!!
    但我覺得保護自己更重要~
    如果不去赴約~就不會有這種悲劇發生了!
    所以...還是要懂得如何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吧!
    希望以後可以不要再看到這種新聞了.....
  • KIKI_KIKI
    KIKI_KIKI
    嗯.今天看到這一則新聞.就知道一定有人會覺得司法不公
    不過~氣憤的網友們
    法官只是依法無法將他羈押
    不是直接判他無罪呀
    請大家不要被新聞使用的情緒性字眼所誤導
    而對法官感到氣憤難平
  • 司法本來就不是公正ㄉ∼

    男生家裡有點錢又有人脈∼想告他ㄝ不一定告ㄉ贏

    ㄝ沒限制出境∼

    見苗頭不對就跑出國躲一陣子∼受害者能怎樣?
  • 中山區之前不是又傳出有個公寓之狼
    專門尾隨女生回去或偷偷潛入

    那些混蛋被抓後沒幾天~很容易就被放出來
    然後又是再度犯案才會讓法官注意..
    不知道他們腦袋想什麼~抓了又放

    大家注意安全囉~買罐防狼噴霧器防身最好
  • 觸不到的犯人
    觸不到的犯人
    又沒人拿刀威脅她們去見網友
    現在被性侵害了
    只有"活該"可以形容
    是她們自己給歹徒機會的
    台灣司法絕對公平公正


  • 要見網友最好先確定對方真實身份,然後出去時最好結伴

    同行,事先也要告訴對方已把自己的行程交待家人,總之防

    人之心不可無
  • 要懂得保護自己
    不想去的地方就直接say  no下車
    不要給對方有機可趁能害人
    外面的世界是有黑暗的那一面的
    不是每個人都會對你好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無
  • 我有上個月才見一位fg的女網友...>我向她買海苔
    我前二個月也見一位fg的女網友...>現在我們是好朋友哦....

    呵..我覺得和網友相見,有一定的風險,
    所以女生們要小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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