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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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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莫名其妙  玻璃娃娃上什麼體育課

    不是歧視  但上體育客被球k到怎麼半?

    我可不要打個躲避球k到人也要賠個百來萬的
  • 好像連急救的CPR也不能隨便亂用,救不活也要被罰...
    以後大家還是顧好自己就好。
  • 看了覺得很生氣哩~
    擺明的就是要錢嘛!
    那我們大家有沒有辦法幫幫那個陳同學哩?
  • 真的只能說社會病了~~~

    台灣的法院是怎麼了~~~~

    陳家的人應該是感到十分的無力及百般的無奈吧~~~~~

    唉~~~~~~~~~~~~~~~~
  • 大家以後自己千萬要小心,不然出事了路上沒人敢幫你,免得好心到時後反惹來一身腥.

    我鄰居去年也是,把一個車禍受傷的女生送到醫院,結果她的家屬來了,不分青紅皂白破口大罵,說撞傷他女兒一定要告死他,幸好那個女生作證說不是他撞的,事情才不了了之.還是自求多福吧,好心又好報只是電視或小說裡的劇情,現實中好心助人其實是不歸路的開端.   

  • 我也覺得這個判決很匪夷所思
    是不是大家以後都別幫助人啦
    真是莫名其妙
  • 希望法官可以覺悟  希望有人可以幫他們繼續上訴 

    玻璃娃娃雖然生來就是需要別人多加照顧 
    如今在學校生活的他  有個充滿愛心的同學在照顧他  陪他
    對他而言這是很難能可貴的 
    然而因為一次的意外卻要熱心助人的同學付出如此大的代價
    如果這位同學是法官的小孩  他會作何感想  還會作出這種可笑的判決嗎? 

    這樣以後沒有人會對殘障者伸出援手的 

    現今的社會  真的變成  多事者倒楣
  • 我也無法認同這種判決結果真是對陳同學超不公平~~

    真是好心沒好報
  • 看到這個判決∼真的心情變的好差

    也好生氣!!

    感覺顏家的居心叵測

    只為了眼前利益

    以後社會上誰還願意出來幫弱小!!


  • 法官愛怎麼判就怎麼判嗎?
  • 小貓咪&clint的話:
    顏家人還有一個玻璃小孩呢
    事發後       
    再也沒有人敢接近他們的孩子了吧
    那他的父母會不會又哭哭啼啼的說
    社會不重視他們
    要求國賠!!
    那種人....
    只是利用自己的小孩
    來換取自己最大的利益吧
    他們死了一個小孩
    當然替他們感到婉惜
    但是    陳姓學生也只是一個孩子
    是不是太苛刻了
    法院這樣的安排
    也可以看出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
    唉...可悲的台灣人
    講求人權    我們的人權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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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
    --------------------------------------------
    顏爸
    是你自己害死你兒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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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人伸出援手時總是要人家發揮愛心
    等到人家出手相助.又要怪罪到別人身上
    這樣到底是幫或不幫好?
  • 這種感覺就像在路上救了人
    結果反被咬一口說是你傷他的
    嘖嘖~~

  • 大家以後都冷漠對人好了

    顏姓父母做太過分了

    因為他們這樣做

    社會上再也不敢對殘障人士伸出援手

    怕被反咬一口

    這個法官是昏頭了吧

    只能看有無第三審了......上訴啦~~~>"<
  • 世界上有太多不公平的事
    但是這件事也太不合理了吧
  • 好想問一下
    假如當初沒有那位同學幫忙將那玻璃娃送到教室的話
    那個玻璃娃要怎麼過去呢
    還有誰會去幫忙呢
    誰又會留在玻璃娃的身邊陪伴呢
    那位同學有義務要這麼做嗎
    應該沒有吧完全是基於同學友誼及愛心而做的
    但卻說這位同學不夠專業
    我相信專業這部分應該是玻璃娃父母的責任
    他的父母應該要請更專業的人來照顧玻璃娃吧
    但他的父母並沒有這麼做甚至對玻璃娃在校的情況不理會
    所以才會讓好心的同學看到後不斷的伸出援手幫忙
    但卻因此犯下了錯...@@""
    真是奇怪耶...完全不能認同這樣的判決
    這樣的新聞也會教育我
    真的不能幫忙其他人
    甚至要心狠一點假裝沒看見這樣才能保護自己
  • 看完之後心情真是難以平復...

    上面那位說的好
    今天若是法官的兒子幫助別人  或許情況就不同了吧

    賠多少錢是一回事
    重點是  這樣的結果是如何打擊一個善良單純的學生
    (我想他原本樂於助人的心也在摔倒的當下支離破碎體無完膚了吧)
    是否那些冷漠的人  都在慶幸自己的冷血無情呢

    我為不幸的顏同學感到難過
    如果他在天之靈知道平常幫助他的同學
    因為好心幫他落得這樣的結果
    他真的會開心嗎

    有沒有人可以提供
    可以幫陳同學的具體方法
    等我下班我會好好的寫篇文投到各大報社
    也希望其他跟我一樣感到不平的人可以站出來




  • 法官的腦子裡裝的是大便嗎??
  • 別這樣  法官是依法來判定的啦
    不過這個故事告訴大家..
    以後都不要當好人了T_T
    他的好心只換來不諒解..
  • 不要讓我生氣
    不要讓我生氣
    吼~天阿~看到這篇報導我好生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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