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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心好酸...這種人判十個死刑都不夠

偵辦虐童致死  王姓女童最後10天滾水澆灌禁錮煉獄
陳志賢/台北報導


        四歲王姓女童遭保母郭筱薇凌虐致死案,檢警查出,郭女涉嫌用滾水燙傷女童下體,竟將女童關在房間長達十天,不將她送醫;女童因恐懼及燙傷,躺在床上無法控制大小便,期間郭女再藉故女童不乖,持續毆打凌虐。其凌虐手法殘忍,連檢察官都忍不住鼻酸,形容女童生前的最後十天,悲慘如同「人間煉獄」。 

        郭女到案後,面對王童遺體,原本面無表情,神情冷靜,辯稱她是「不小心」才燙傷女童;但檢警在解剖女童遺體,檢視女童傷勢後,再藉王姓女童之名,開口、閉口都是「妹妹告訴我」,郭女聞言,臉色大變,心防被突破,終於痛哭坦承用滾水燙女童。 

 
        保母一手摁地上  另手強施酷刑 

        檢警查出,郭女是左手捉提女童腳,右手將滾水澆灌女童;另還強行按壓女童在地、再一手澆灌滾水,行逕令人髮指。 

        檢方依殺人罪聲押郭筱薇獲准,至於郭女的同居男友王東正,被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嫌諭令廿萬交保,但王因籌不出保費,檢方原計畫以覓保無著為由聲押,直到最後一刻,王某的胞兄才勉強籌足保金。 

        王某胞兄辦保時替弟弟「喊冤」,表示弟弟不是壞人;但檢方調查時,王東正已坦承曾動手毆打過女童的手腳、頭部及背部、前胸,但否認曾用滾水燙傷女童及性侵害。 

        據指出,王東正指稱,他發現王姓女童遭燙傷時,曾告訴同居人郭筱薇說,「囝仔燙傷很嚴重,要趕緊看醫師」,但郭女卻支吾其詞,一直未帶女童就醫,他認為燙傷原因「有問題」。 

        據檢警調查,郭筱薇是在今年一月間起,受女童阿姨雇請照顧女童,但女童卻因此慘遭凌虐,女童受託照顧的八個月期間,如同生活在「煉獄」。 

        幾個月前,郭女的鄰居就發現女童眼部出現瘀青「黑輪」,牙齒也掉了一顆,雖一度起疑,但不知內情。當檢警傳喚這名鄰居作證時,鄰居得知女童遭郭女凌虐慘死,不禁痛哭自責。 

        檢警藉詞死者開口  嚇郭女吐實 

        一開始,檢警偵訊郭女時,郭女神色自若,否認凌虐。檢警決定請法醫研究所立即解剖女童,掌握女童燙傷痕跡及傷勢是遭人澆灌所致,絕非是郭女所說的不小心淋澆。晚間,檢警漏夜偵訊郭女,但郭女心防仍強,否認凌虐;辦案人員依據驗屍報告,告訴郭女說「妹妹的屍體會說話」。 

        在寂靜無聲的偵查庭內,辦案人員對郭女說,「妹妹告訴我,妳把她帶到廁所,先用左手提起妹妹的腳,再將熱水澆燙妹妹尿尿的地方」郭女身體微震。 

        辦案人員進一步說,「妹妹告訴我,妳還手將妹妹壓在地上,再用熱水燙」,此時郭女聞言,臉色大變,才痛哭認罪,承認曾用滾水燙女童下體。 

        檢警查出,女童因來到陌生環境,年幼及恐懼無法控制大小便,郭女及同居人即一再動手毆打,但女童受虐就愈無法控制,郭女就一直打女童,形成「惡性循環」。 

        瘀青燙傷遍遺體  檢察官也鼻酸 

        郭女燙傷女童後,竟不帶女童就醫,反而將女童藏在房間十天,還向家屬謊稱女童出遊,一直到女童情形異常,
  • 才將女童緊急送醫。檢察官看到女童的遺體,全身瘀青燙傷,也忍不住鼻酸。 

            此外,檢警解剖後,發現女童後背肋骨有傷後組織增生的情況,確定是外力造成肋骨斷裂,傷口是自行癒合,傷口時間約在一個月前,檢警研判是郭、王兩人將女童壓倒在地下,自女童背部連續重擊所致。 

           

  • 毆死同居人3歲女兒  狠心男求刑15年   
    2005-08-10  00:10╱記者曾恩仁╱屏東報導       
     

    張姓女子因為平日要到高雄上班,遂將3歲多女兒託由莊姓男友照顧。但莊某動輒以掃帚毆打女童或摑打耳光,使得女童多處疤痕。有次莊某要帶女童睡覺,見女童未能安靜入睡,即持硬物擊打女童頭部,造成頭顱出血,急送醫院不治死亡。案經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將莊某提起公訴,並以其行為兇殘,犯後又無悔意,請求法官從重量刑15年。
    莊某(28歲)和張姓女子為同居關係,而張女與李姓前夫生有1名3歲多女兒「小欣欣」。92年11月間,張女自前夫處將「小欣欣」帶至東港鎮的莊某住處同住。由於張女平日要到高雄工作,遂把「小欣欣」託由莊某或莊母(另案不起訴處分)輪流照顧。

    這段期間,莊某曾經徒手或以棍子毆打「小欣欣」小腿或身體,睡覺時會以繩子綁住女童雙手,使其無法行動。若女童不聽話睡覺,莊某即以手掌用力毆打女童頭部、臉頰,致女童下巴、頸、腿、足根等位置均留有大小不一的疤痕。

    93年3月19日晚7時30分許,莊某帶著「小欣欣」至2樓房間睡覺,並以棉被及繩子將女童綁住,但女童未安靜入睡。莊某明知孩童頭部脆弱,為受創後容易致死部位,仍持不明硬物,朝女童頭部猛力擊打數次,導致女童頭顱出血,陷入昏迷及抽搐狀態。莊某見狀大聲喊叫其母至2樓查看,還告知其母「小欣欣」藥吃一吃怎麼變這樣?2人遂把女童送往輔英醫院急救,再轉往長庚醫院加護病房救治,但延至5月24日下午5時許,仍傷重不治死亡。案經「小欣欣」生父訴由東港警分局移送法辦。

    檢察官表示,被告莊某係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嫌,審酌莊某對於弱小之稚齡幼童所為如此兇殘行徑,犯後猶飾詞卸責,態度不佳,顯見毫無悔意,請法官從重量處有期徒刑15年。 


     
  • 真是變態
    欺負和凌虐一個弱者會給他們什麼滿足感?
    簡直是野獸
  • 那些被虐待.毆打的小孩最無孤.可憐~
    也最無助了~沒有抵抗的能力~
    真叫人心酸~


  • 現在的治安真恐怖

    把張錫民放出來吧!
  • 現在的社會怎麼越來越多令人唏噓的案例阿??
    連對小孩都這麼殘忍,當初不要把他們生下來還比較好
    ,他們就不用遭受這樣的痛苦ㄌ
  • 大家都是人生父母養的

    為何她敢下此毒手??

    不怕以後受報應嗎??
  • 看.....會不會太殘忍阿...
    這些人我覺得比張錫銘還可惡
    應該要比張受更嚴厲的刑罰
    不然這樣下去這個社會還有救嗎
    真誇張    可憐的小孩    唉...
  • 唉~所以才說,若是父母自己沒有辦法確保能提供孩子安全的,好的成長環境,不如別生...
  • 我要哭了啦~~~
    小朋友那麼可愛會啥要這樣傷害她阿??!!

    真是殘忍,應該ㄝ要讓她嚐嚐妹妹所受到的傷害...
    不然就算判死刑,她永遠不懂妹妹所受到的痛...
  • 如果真的討厭小孩    不要當保母不就好了

    她的下體也應該用熱水燙燙看感受如何
    真可惡    一定要判死刑
    (為何我們國家殺幼童都只判個幾年而已啊?幼童命不值錢?)
  • 強制性交
    販毒
    虐待
    詐欺

    這些人都該死刑


  • 媽的,愈看愈氣耶
  • 我看報導說:郭女在逃亡期間還把自己的小孩帶回老家請家人安置照顧~
    他怎麼不想想小女孩也是家人心頭的一塊肉啊~
    真的是吼~
    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自己家的小孩顧好好~
  • 想哭..

    可憐的小孩子

    多麼的無辜><
  • 真是變態...太過份了...
  • 這個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竟然有這種殘忍的人

    生母也很該死,生了也不養就遺棄她

    小妹妹真的很可憐
  • 眼淚滴出來了啦~~~

    王姓女童好可憐....T_T

    那個保母真的很糟ㄟ

    可惜我們的法律沒有以牙還牙這一條條文>"<

    最近虐童案層出不窮

    那些人真該下地獄
  • 其實初看了新聞還沒有感覺.只是又多了一個邱小妹.
    但今早上了奇摩新聞...我真的心在痛..
    小妹妹在那10天是以怎樣的心情.身體承受怎樣的痛苦渡過的...
    希望妹妹化成厲鬼來報仇
  •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就好害怕,就會想為什麼一樣都是人,他們會這麼恐怖。這種小朋友真的好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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