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律的幫幫我*

我在YAHOO拍賣跟A購得一個二手包包∼
我僅背 3 次!
當時A賣家的敘述上寫”
畢竟這是2手商品所以請極度苛求的買家勿下標,避免造成大家的困擾”
我當然也有複製過去∼
(就是寫在我賣二手的網頁敘述中)=>就變成二手再二手

包包幾成新屬主觀問題∼
但是我仍有將缺點說出來∼
以下是我又加上的敘述∼
*包包與當初購買時的外觀及新舊差不多 
包包看起來九成新
提帶及包包上面的口比較明顯

B買家在購買前未問任何有疑問的問題∼
在收到包包後居然打電話跟我說包包破損嚴重∼
要求退貨∼
但是我上面敘述很清楚∼
他便要求所謂的七日退貨∼

以下是我看見的....
第十九條第一款: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第二條第十款: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第二條第二款: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

以下又是我在YAHOO拍賣看見的....
《買家/賣家保障方案》的適用情形不包含「商品未有明顯不符」的情況,「幾成新」的差異多屬於個人主觀上認知的不同,因此不在保障範圍內。
http://tw.help.yahoo.com/auct/faq/protection/protection-09.html

這些是不是代表其實我”不需要”七日退貨呢?
因為畢竟我並不是專賣二手包包或什麼的老闆呀∼
我只是單純賣自己不想使用的物品∼
而且並非大量販賣∼
再說我沒有任何負評∼
當然我更不可能惡意販賣他不好的包包去破壞我的好評∼

那男的還威脅我說要告我∼
說什麼叫我等著收信...==
我那時候剛睡醒∼
也沒聽清楚他講什麼他就掛掉了∼
而且恐怖的是”他沒給我任何評價”∼
難道是暴風雨前的寧靜嗎?

請懂法律的人告訴我我該怎麼做呢?
謝謝∼

*他有可能寄存證信函嗎?
 存證信函又是什麼呢?
 謝謝!
  • 請問都沒人懂嗎?><
  • 基本上
    你的情況是不是用消基法的
    所以買家應該是誤會法律規定了
    但是建議你還是和他溝通一下
    如果真的遇到無法溝通的
    那也不用怕他啦
    他敢來存信你就回他啊
    看他有沒有本事鬧上法院吧~


  • 真的嗎?
    請問是因為我不是專賣的關係∼
    所以不需理會7日退貨嗎?

    存信是不是要請律師寫呀?
    因為一堆人講存信∼
    可是我確不懂存信到底是什麼∼@@

  • 請問存證信函到底是做什麼的呢?
  • 存證信函是聲明自己立場,來警告對方!

    不一定要請律師寫
  • 若怕有不懂或不會寫的,可以請專業人士幫忙喔
  • 那請問像這樣以上的狀況∼
    我需要理會那個人嗎?

    如果他寄來了∼
    我又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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