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兩天做的反常事件--蠢事一件= =

今天天氣仍然很好
決定去買歐舒丹的橄欖菁華化妝水
順便小逛街一下
於是把前兩天買的那雙粉紅色三吋細跟高跟鞋穿出去

結果

走出家門不到一百公尺我就後悔了!
首先,為了排水,這裡的人行道都有點斜
這麼高的細跟已經不太穩了
還走在左右斜的路上,更不穩
害我一直有快扭到的感覺
其次,因為高度+不穩的緣故
腳尖要用很大的力量
才走沒多少路已經痛得要死

更離譜的是

我竟然沒有回家換鞋
反而穿著它逛了一個多小時的街=O=||
中間一直腳痛到想脫下來光腳回家
不過還是死撐走回來了
就此,得到一個結論
這雙鞋子是穿著不能動的!
  • 哈哈哈~~~~~居然沒回家換鞋?!還繼續逛街?!真笨...跟我差不多a....
  • 逛街時  順便買雙新的就ok啦
    買個十元拖鞋也好

  • 大概是覺得好不容易走一段路了
    要走回去的話那走的這一段路不就白痛了


    我也會這樣
  • 彤影(狂戀美聲中):

    辛苦你了~

    真難想樣這麼帥性的妳穿粉紅色三吋細跟高跟鞋

    會痛死起水泡吧  =  ="

    化妝水好用跟我講一聲喔~!!
  • 我知道~!! 

    ""不用加括號""

    小的知錯了~!
  • 通常這個時候

    我就會藉口穿的不舒服

    在外面逛街的時候又買雙鞋      馬上換上....^^




  • 其實我是會穿高跟鞋
    可以穿四吋高跟鞋逛街四五個小時
    但那是粗跟……
    我沒想到細跟會差這麼多
    這趟下來我有三個感想:

    1.幹

    2.有夠幹

    3.幹給它死

    (請原諒我罵髒話=  =||)

    TO  火惹歡:
    化妝水晚上會用
    到時再來報告心得
  • 彤影

    看來妳真的很不爽ㄟ....秀秀喔....

    那三個感想要打"馬賽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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