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合理嗎??

我現在暑假在一間餐廳打工
當初我去應徵的時候
老闆娘有說不可以只做短期
雖然我本來就只打算做暑假
不過還是先答應了
想說到時候再跟她說我沒辦法繼續做了
她再找人就好  她也不吃虧

可是問題來了
我做了幾天之後
舊的工讀生跟我說  老闆娘發薪水會先扣3000
這3000學期末才能領  就是避免工讀生只做短期
可是  這件事當初老闆娘完全沒提到  也沒說清楚
要不是舊的工讀生跟我說  我根本不知道
雖然老闆娘當初有說明不可以只做短期
但是  會扣3000這件事她應該也要說清楚呀
讓人知道有這個風險的話 
即使是決定要做長期的人 
可能也會想說會不會有什麼突發狀況無法做長期而打退堂鼓  換找別的工作
以免白白損失3000元

這樣子  我做了幾天之後才知道
走也不是  不走也不是
走了  就一毛錢也拿不到
不走  又要白白做3000元的工給這間餐廳

我覺得老闆娘有點可惡
她講歸講說不可以只做短期
卻不提扣3000元的事
讓想做短期的人想說試試看沒關係
我認為她分明是故意的  她反而希望人家只做短期
這樣她就賺到3000元的工了
反正做短期的人走了  她再找就好
而我  則是損失做了3000元了工
各位    這對誰來說比較不公平呢...??
  • 你有不對    他也不對

    看你做幾天ㄌ      提走早吧!

  • 心態跟做法兩邊都有問題~!!
  • 都會損失 
    走和不走      哪個損失最少  就選哪個
  • 當然老闆永遠是不會吃虧ㄉ啦
    我自己也是被老闆坑了2天的薪水
    想一想你被坑了3000
    他真的一點都是不吃虧的說
  • 你沒有先考慮好就答應她,但是你既然已經做了,就做一個月就好啦,應該不必待到暑假結束..
  • k+l
    k+l
    那不要做太多天
    最近幾天就找個理由
    像是假裝受傷
    拿紗布捆一捆手或腳
    這是不可抗力的因素
    請長輩陪同去跟老闆娘辭職
    然後當場結算薪資
    一毛都不能少..
  • 老闆娘也許有錯
    不過你自己也有問題
    不可以一直怪老闆娘
    老闆娘找人選人訓練人都需要時間
    你為何明明只能做暑假又騙人說可以做長期呢

    我們公司最近要找工讀生
    我了解這種痛苦
    我要是知道只能做暑假就不會請他們來上班
    不然才兩三個月
    我又要花時間再找一次人
    很麻煩
  • 辛苦錢
    辛苦錢
    可是即使是確定要做長期的
    也有可能會有突發狀況的呀
    誰能保證未來會發生什麼事
    就算我今天是確定要做長期的好了
    結果出了車禍  要休息  不能再做了
    那3000也是白白損失嗎

    她應該要把扣3000的事說出來吧
    讓人家知道有這種風險  就不會選擇這個工作
    她偏偏不說 
    嘴巴上說不能只做短期
    事實上就是希望人家做短期
    就可以扣個3000
    這樣對嗎
    我做短期  扣了我3000
    她工讀生再找就好  她吃了什麼虧

    我一開始沒有要做長期卻選擇了這個工作
    是我不對
    可是以我的心態 
    我會覺得即使我到時候跟她說我沒辦法繼續做了
    她再找人就好  一點也不吃虧

    她這樣我覺得很故意
  • 我雖然不是雇主
    可是以我負責工讀生薪水和選人用人這個職務上來說好了
    3000元其實沒什麼
    我如果真要扣下來
    也只是想給你們這種年輕人一個教訓
    你以為他賺了你3000元會很開心嗎
    是我...我不會
    我寧願到學期末給你3000
    希望你長長久久做下去
    他吃了什麼虧
    他重新找人重新教一個人
    還要重新等讓一個新手上手的時間
    他不吃虧嗎
    你怎麼會這樣想勒
    以人事的角度來說
    3000根本不夠支付這些你看不到成本




    可是即使是確定要做長期的
    也有可能會有突發狀況的呀
    誰能保證未來會發生什麼事
    就算我今天是確定要做長期的好了
    結果出了車禍    要休息    不能再做了
    那3000也是白白損失嗎

    ======================================

    先不要想那些特殊情況
    先想想你自己
    你有要做長期的嗎
    不要把那些特殊情況牽拖下來
    你根本就沒有要做長期還答應人家
    你怎麼知道如果是遇到了這些特殊狀況老闆娘還會扣那3000呢


    最後
    雖然實在很不想跟你講這個
    不過依照法令上來說
    老闆娘是沒理由扣你錢的

    以後找工作不要光想到自己也要想到別人
    不能做的工作就不要輕易答應人家








  • 一開始自己的心態就不正了
    碰到這種老闆    還真剛好
    兩個人心機都很重吧..=      =+

    新人都是需要訓練的
    一個新人來 
    店家還要撥一個老手帶人
    敎了2.3個月就走
    店家就沒損失嗎...
    訓練新人    應該沒那麼容易吧

    不過    店家沒在面試就說清楚
    當然也理虧
  • 辛苦錢
    辛苦錢
    對  我有錯
    可是她真的沒吃什麼虧
    就算有  也不比我多
    她又不是花錢請老師來教我的
    時薪85  一天打四個半小時
    3000等於一個禮拜到十天的工
    她花三四天讓一個舊工讀生把我給教會了
    她再找一個新的好了
    也花三四天教  需要3000嗎
    根本不用錢嘛
    而且那三四天也不是沒在工作
    一樣也幫她工作呀
    一面工作一面學  就這樣
    她吃了什麼虧  跟我比起來 
    絕對是小小小虧

    我錯  她一開始沒把所有規定說好
    她就對嗎
    她有權扣我用我勞力賺的錢嗎

    大家講的一付我很死要錢的樣子
    是幸災樂禍嗎

    老闆本來就是都不吃虧的

  • 安啦
    如果你有力氣去跟他爭那3000元
    他沒理由不付你的.他扣你3000元也是毫無根據的

    只是你不能說老闆娘心機重
    我想如果是一個真的有困難而無法再繼續做的工讀生
    他應該是不會扣的.
    所以他當然不會事先說囉
    因為她只會對那種沒事就辭職的工讀生扣錢
    作為遏阻

    你有2個方法
    1.找些原因說不能做.最好家長陪同.這樣她應該就不會扣.而且有家長也應該不敢扣(因為沒法律上原因可以扣啊)

    2.如果你有心力有門路.你就走法律途徑討回這3000吧
    但通常會很累人後才討的回
  • 老闆當然是不吃虧的呀
    不然他去開慈善機構不就得了

    你把事情看得太簡單
    想想你們現在總共有幾個人在工作
    假設你離職還沒找到人補上的話
    其他的人就要分擔你現在的工作
    如果是排班制
    那麼其他的人班就要多排些
    這些不僅是老闆要傷腦筋的地方
    同時也是你現在同事要加重工作的地方

    老闆一定是碰過太多像你這樣的人才會有扣錢的舉動
    而且他不是一開始就表明不找短期的人嗎?

    如果真要跟老闆鬥的話
    你去翻翻勞基法
    法也許站在你那邊

  • 如果你突然做個兩個月不做了

    那你的老闆娘還需要再找人(不論是登報或是登104)

    或是利用人脈去找人

    需要的是時間也需要金錢      不是嗎??

    既然你心裡有疑問

    那為什麼你不要去問問老闆娘是否有扣3000這件事呢??
  • 既然覺得理直氣壯    也沒有理虧
    而且你吃大虧    老闆吃小小小虧...

    那就直接跟老闆要就好啦
    如果你離職他真的扣你3000元的話

    也不用自己在那邊生氣啦
    你覺得有理    那就據理力爭阿
  • 你吃的虧最大 
    那你就去爭取吧
    別人說什麼也沒用

    你就去跟老闆娘說
    我本來就是只打算做暑假
    我就是騙你
    怎樣...看你有什麼辦法
    你休想扣我的3000
    你們這些生意人都不吃虧的
    我不會讓你佔到一點好處的
  • 辛苦錢
    辛苦錢
    我找到了
    http://www.kclab.gov.tw/terms/stubook.htm
    哼  休想扣我一毛錢
    我會把這個網址的東西列印去找她
    對  她碰到我算她衰
    倒數兩三句就說明了一切啦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

        工讀生服務手冊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編印

    http://www.cla.gov.tw/

     

    壹、給工讀同學的話

    親愛的工讀同學門:

    首先歡迎各位參加工讀的行列,為了使各位在工讀活動期間充分瞭解應享的權利與應盡的義務,以及勞工安全衛生方面應注意的事項,本會特別編印此「工讀生服務手冊」,分別就勞動條件、職工福利、安全衛生、勞工保險等事項,以簡明而淺顯的文字加以說明,並附錄可提供就業諮詢服務機構的聯絡電話與地址,同學門可多加利用,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其次要提醒同學門,工讀期間一定要與家長以及學校師長保持聯繫,並告知工作性質、場所地址、聯絡電話,勤慎工作,才能確保工讀活動平安順利。最後敬祝各位同學身體健康,工作愉快,學業進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貳、工讀生的權利與義務

            一、勞動條件方面的權利

    (一)同學門進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民營事業單位打工,其各項勞動條件,如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及職業災害補償,悉依勞動基準法辦理,其他未適用勞動基準法之事業單位,建請參照辦理。

    (二)工資:係工讀生因工作所獲得的報酬,包括薪金、獎金、津貼及其他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其金額由勞雇雙方議定,但雇主給付的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目前為每月一五、八四○元,每日五二八元,每小時六十六元),而工資的給付,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惟經雙方約定一次亦可。對依規定延長工時(加班)在二小時以內者,應照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超過兩個小時部分要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其他如規定雇主對勞工工資不按期給付時,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並確定同工同酬原則,及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或賠償金之用。工讀生的工資,均應依上述各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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