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賜海的女朋友?

以四處陳情抗爭的「抗議天王」柯賜海,被控購併亟需資金周轉或瀕臨倒閉的公司,並不實增資,再以「印股票、換鈔票」手法,向銀行詐貸及詐騙投資人,金額高達數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依常業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於刑期執行完畢後強制工作3年。

承審法官在判決書中指責柯賜海,一再施詐,破壞人際間的信任關係,且造成被害人妻離子散、家庭破裂的悲慘境地,對社會秩序危害甚大,柯在法院審理時,並咆哮法庭,毫無悔意,因此從重量刑。

本案除柯賜海以外,他的堂兄柯俊良、妹妹柯寶珠、妹夫王宏義也涉及充當不實增資的人頭,女友許思美涉嫌共同詐欺等罪嫌,一併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其中許思美判刑2年2月,其他被告分別判處拘役40天到9個月不等徒刑。

台北地院昨天僅就柯賜海85年9月到89年7月間詐欺犯行宣判,他另外於91年到93年所涉及的詐欺犯行,台北地院另行移送檢方偵辦。

檢方起訴指出,柯賜海購併瀕臨倒閉或亟需資金周轉的公司後,宣稱將增資,實際上增資款是由記帳業者或以其他方式調集,他明知公司體質不佳,營運並未明顯改善,卻在報紙大登廣告,偽稱公司將輔導上櫃、上市,或擁有多家工廠及不動產,國外訂單不斷,並自行印製公司股票,透過未上市上櫃盤商及直銷手法買賣。

柯賜海以類似手法,公開銷售�安電腦、宏鍵、竹葉青及祥文4家公司股票,經層層轉售,以每股價格從10餘元至70元不等的價格販售,導致眾多投資人受害。

柯賜海並向土銀、第一銀行等6家行庫詐貸2.2億元,得款後最多繳息3期,即不再支付本息。

法院調查認定,柯賜海虛偽設立公司及增資14次、連續行使偽造文書及詐財數十次,金額高達數億元,被害人眾多,還多次恐嚇證人。 

來自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27638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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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無聊的問題啦
原來他的女朋友叫做許思美
不是許純美唷
恩恩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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