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女人很沒保障耶~

我覺得台灣法律對強姦犯的刑都判得很輕耶,關個十幾二十年然後再假釋可能不能十年就出來了,一樣又是一條活龍,被傷害過的人是一輩子都沒辦法抺滅的傷痛,真的很希望我們的法律是在保護善良的人民而不是在讓罪嫌能有再重生的機會...去死吧..強暴犯
  • clily
    clily
    亂世要用重典,
    捉到就宮刑,
    看誰還敢.
  • 這種問題~立委就是重點ㄌ
    不然誰也沒辦法
  • 嗯..對啊
    但誰都不敢當那個黑臉
    因為立委也有男的
    應該立一個法就是只有對女生性侵害者一律割掉,而且割一半就好讓他痛不欲生



  • 沒錯

    一犯案一下就放出來,又出來做同樣壞事

    那根本沒有讓他們得到教訓耶

    這樣關進去根本沒有改過向善

    法律真是保護壞人,不保護好人囉


  • 有的人會說應該給他們一次機會
    但誰給那些受害者機會啊!!
    這種傷害是一輩子的吧...
  • 就是說ㄚ
    每次都說要保障人權怎樣怎樣
    那受害者ㄉ人權ㄋ?
  • 是丫...
    如果不能用宮刑
    至少也要定期給他們打個乖乖針吧

  • 應該把他們用化學方式
    讓他們舉不起來
    閹掉算了~"~
  • 我覺得我們的法律好像比較保障壞人耶!其實罪判重一點還是會有嚇阻的作用吧!治安才不會這麼差啦
  • 恩  對阿  女生真的很可憐

    因該要判重一點  才能達到作用  不然吃虧的都是女生
  • 我也覺得判太輕了
    強姦犯應該直接把他閹掉
    看他還有沒有辦法做怪
    還有千面人判死刑還要立即執行槍決
    不然那些壞人都有樣學樣
    每天新聞報導都是一大堆恐嚇勒索的案件
    真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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