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郎哦∼請問懂法律的人∼
之前我媽發生車禍,法院判決賠39萬,如果現在雙方願意以15萬和解,這需要去法院公證和解或是私下寫和解書就可以了嗎?請懂法律的人教一下吧∼
前些日子又在版上看到發生車禍事件,我真的覺的法官全為了受傷的人想,不管是誰對誰錯,只要受傷的人最大∼我只希望台灣的法官在判決案子時,真是能明察秋毫,不要又讓另一家庭破碎,沒有偏坦任一方,就是做出正確的判決!
因為我媽沒有任何的經濟能力,又有癌症,我們除了負擔房貨、還有我爸每月住院2萬元及生活開銷,本想不願承擔父母親的債務(法律也沒有此規定)但是我們竟向惡勢力低頭了,對方找了黑社會來家裡,為了免於生活在恐懼中,硬擠出15萬元來談和解,真的覺的司法是不公的,為了這些事,真的覺的人生沒有什麼意義....
前些日子又在版上看到發生車禍事件,我真的覺的法官全為了受傷的人想,不管是誰對誰錯,只要受傷的人最大∼我只希望台灣的法官在判決案子時,真是能明察秋毫,不要又讓另一家庭破碎,沒有偏坦任一方,就是做出正確的判決!
因為我媽沒有任何的經濟能力,又有癌症,我們除了負擔房貨、還有我爸每月住院2萬元及生活開銷,本想不願承擔父母親的債務(法律也沒有此規定)但是我們竟向惡勢力低頭了,對方找了黑社會來家裡,為了免於生活在恐懼中,硬擠出15萬元來談和解,真的覺的司法是不公的,為了這些事,真的覺的人生沒有什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