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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奇摩新聞╱夫妻扣除額加到八萬八 「婚姻懲罰稅」再見!



看到這則消息∼真令人開心
如果真的多了2萬多的扣除額可用
比平常收集那些醫療收據金額多了好幾倍呢
這下真的比較輕鬆一點了^^


【中時電子報  】     
 
   
唐玉麟╱台北報導五月報稅將落幕之際,在泛紫聯盟大聲疾呼與費鴻泰等五十一朝野立委連署下,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初審通過修正所得稅法草案,將夫妻標準扣除額由現行六萬七千元提高為八萬八千元,以解決外界譏為婚姻懲罰稅。納稅人可望在明年五月報稅時適用,未來將嘉惠至少一百二十五萬對夫妻,財政部預估每年稅收損失十九億元。

提案人費鴻泰說,這項法案可望在立法院下一會期順利三讀通過,明年五月夫妻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將可享受此減稅法案。

扣除額達到單身者兩倍

財政部官員表示,目前全國有二百七十五萬對夫妻合併申報綜所稅,因稅法規定,夫妻合併申報時,在列舉扣除額或標準扣除額兩者選一,其中,適用標準扣除額達一百二十五萬對夫妻,若未來立院審議通過提高夫妻標準扣除額時,將是直接「受惠」者。

由於外界不斷批評現行綜所稅標準扣除額規定,個人標準扣除額為四萬四千元,但夫妻標準扣除額卻只有六萬七千元,相當不公平,似有變相懲罰婚姻之嫌,因此約三年前,前任財政部長顏慶章時期,財政部曾提出整體所得稅法修正草案,主動將夫妻標準扣除額由六萬七千元提高為八萬八千元,即單身者的二倍,但後來提報行政院審查時,並未能通過。

最近泛紫聯盟發動稅改運動,主張綜合所得稅不應該懲罰婚姻,要求將夫妻標準扣除額由六萬七千提高為單身的二倍,即八萬八千元,並獲得立法院朝野立委的支持。

立委主張鼓勵結婚生育

昨天費鴻泰、李全教、陳杰、劉憶如、廖本煙等五十一位朝野立委提案指出,目前所得稅法規定,對配偶合併申報標準扣除額,並不公平,形同變相處罰結婚國民,將大幅降低國人結婚生育意願。

立委們強調,近年來國人結婚年齡逐漸增高、生育率不斷降低,台灣早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為扭轉此趨勢,政府自應鼓勵國人結婚、生育,因此修正所得稅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草案,提高配偶標準扣除額。

昨天下午立委費鴻泰、潘維剛等人質詢時,財政部長林全重申可以檢討,並未鬆口表示同意,但結果立院財委會仍無異議初審快速通過提高夫妻標準扣除額法案。
 
  • 真好  可以少繳1千2百多  ^^
  • 早就應該這樣ㄌ
    真是遲來ㄉ正義!!
  • 為什麼當初會訂成那樣?
    我滿好奇的說
  • 可是我發現有另一個更機車的,
    我以前都可以報撫養我父母,
    可是今年未滿60的父母(非殘障)是不可以撫養的,
    我是用二維條碼,所以根本key不上去,
    我到現在還是不相信這是真的.....
    哇~~~都沒的扣了啦~~  >"<
  • thank  u的話:
    為什麼當初會訂成那樣?
    我滿好奇的說
    ........
    因為那些豬腦立委說
    [兩個人住在一起比較省]
    真是豬到家了!
  • 每次拿到醫院的收據都沒留
    屋屋屋屋


  • 那要趕快找個人結婚
  • 結婚其實比單身還辛苦耶∼
    什麼都要錢阿,或許將來扣除額可達到八萬八,
    這樣也不過是跟2個單身額度一樣阿!

    還有不知小孩的保母費為何不能底扣呢?
    這樣要怎麼鼓勵人民生育,畢竟那也是一大筆開銷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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