喔!!
先去仲介公司看房子的資料,
如果有喜歡的,
他們的人會親自帶你去看,
如果你看過後也覺得不錯想租,
得先付租金一半的訂金,
然後仲介公司才會跟房東談,
談的就是你可能有的要求之類的,
之後如果雙方都談妥後,
就算是成交了,
這時就要再繳一筆租金一半的服務費,
當然如果你的要求房東不願意,
那之前付的訂金仲介公司會還你.
基本上來說第二次付的服務費會是給仲介公司的,
第一次付的訂金之後會轉成你的租金直接給房東,
雖然仲介公司也沒多虧你錢,
但總覺得不喜歡那樣.
不過我市要求直接把訂金轉成服務費,
這樣我就不用再付了.
不知這樣你了解ㄇ??
我是在新竹租房子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