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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對方有女友,還會跟他告白嗎?

他是我的同事,我很喜歡他溫柔的個性
這一星期來才和他有較多的互動
彼此也聊了很多非工作上的話題
算是十分聊的來,而我也越來越喜歡他
今天才知道,他有一個交往兩三個月的女友
但是他說,他才約會幾次,而且很少跟女友打電話聊天
沒有當初學生時代的戀愛感覺

我很想告訴他我喜歡他,但他有女友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
請各位給點建議吧
  • 這種男人就是那種:

    人家問有沒有女友,
    會說"有,但是我們處的並不好"

    有女友就有女友了~何苦再去招惹他
  • 真的喜歡,

    他又跟女朋友處的那麼不好~

    那等他分手再告白吧!

    落的一個第三者或狐狸精的名號,不好...

  • 不要告白,他就是那種男人....
  • 不管怎樣對方已經有女朋友了,最好還是不要輕舉妄動。

    再說很多男人都是這樣,
    明明已經有女朋友了還要告訴人家說什麼他們處的並不好啦、常吵架啦...讓人家對他有那一絲絲的希望~
    這種例子已經聽過了~~

    就算你告白成功,他跟女朋友分手,再來跟妳一起,
    難敢說他以後若再遇到別的女生,不會再用這種藉口嗎?

    別傻了


  • 沒錯
    很多男人都是這樣害女人背上罪名ㄉ
    他們會一直說感情不順
    需要妳給他意見
    久而久之就深陷其中ㄌ
    千萬要注意
  • 算了吧
    有女友了
    你還要想當可憐的第三者嗎
  • 是啊,有那麼可憐嗎,需要當第三者、跟人家搶男人
    這種事還是別做了吧,會有報應的


    不好意思我是說版主,只是真的很恨第三者
  • 不好意思我是說版主,只是真的很恨第三者
                        ↑不是說版主..    嗚  少打一字><
  • 假如你們在一起
    他也會跟別人說
    [才約會幾次,而且很少跟女友打電話聊天,沒有當初學生時代的戀愛感覺]
  • 你想讓他劈腿嗎?
    萬一到時候他說要回女友身邊
    你就什麼都不是了
  • 他有女友了
    不要當人家第三者
  • 如果真的很喜歡對方
    而對方又是那種不可遇的好男人
    我會把他搶過來
    而且對方又是才跟女朋友交往不久
    所以很有機會
    但如果對方真的很愛他女朋友的話
    我就會放棄
  • 是我就不會
    要就等到確定對方沒有女友時
    分的乾乾淨淨的
    才會告白
  • 溫柔?
    是只對你溫柔,還是對每個女生都溫柔?


    天地之大,一定還可以找到令你心動的男子,
    如果你當了第3者,那麼這段戀情注定是有陰影存在,不被看好的。
    也許他是個好人,與你談的來,個性溫柔,但是如果他真的是個值得交往的對象,他會選擇只跟其中一個在一起。

    如果你想知道他的態度,倒不一定要很明顯的告白,可以在輕鬆的氣氛下,開玩笑的問他怎麼看待你們的關係,如果他很明確的說,那你也就該知道他想跟你在一起獲是你該默默離去;如果他曖昧不清,那,就儘早抽身吧。
  • 嗯  先請水水們不要打我喔~~

    為什麼男生在結婚之前不能多看多交一些女的朋友?
    有所認識選擇之後再結婚
    以後因不合而離婚的機率也會降低吧
    女生也是一樣的啊

    如果版主的同事真的是個好男人
    版主又近水樓臺
    向他表示喜歡他也不為過啊

    如果版主悶著不說
    如果版主的同事又換了女友.....

    唉    那還真氣人呢

    又不是已論及婚嫁或是已結婚
    為什麼要稱呼競爭者為第三者呢

  • 回應  YellowKat:

    沒有要打你喔~~~~^^

    我覺得是這樣-
    如果在對方有男女友的情況下表示好意,
    沒錯,又還沒論及婚嫁,說第三者的確是有點嚴重,
    但是如果今天你是那個女友,
    你知道另外有別人對你的男友示好,
    你會不會有那麼一點擔心!?

    如果今天你是那個男生,
    已經有女友的你,知道有別的女生對你有好感,
    你會不會介意!?會不會為難!?

    人的事情很難說.

    而且比較冒險的是,
    萬一告白了,會不會連朋友都做不成!???

    我是比較傾向於跟對方做朋友,
    一來是觀察,二來比知道對方的狀況.

    我有一個朋友就說,像這種情況,
    可以告訴他,可是要附上一句:
    "那等你單身了再通知我!!!"
    我覺得也是不錯的方法.
    前提是要真的單身,不要到最後變成搞曖昧.
  •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ㄋ
    想想他的女友吧

    如果他對他女友沒感覺的話
    自然就會分手了
  • TO:  YellowKat

    因為男方已有女朋友,這是種關係的認定,以大眾的認知而言,並非是〔已論及婚嫁或已婚〕才能稱呼介入感情的第三方為第三者。

    男女朋友,我們會稱為雙方,而有第三人的有意介入,我們通常稱為第三者。很抱歉,競爭者你的認定是未婚的狀態下與另一人追求某一人,但若雙方的感情關係已認定,大眾不會稱呼為競爭者,也還是第三者的!

    而男女之間在未婚的狀態下,當然是可以多看與多交一些異性朋友,只不過需要尊重可能會受傷害的那一方,無論是男人或女人。

    而版主的同事若是好男人的話,版主可以適度的表示好感,因為這是她的自由。若他真的無意經營目前的感情,應該會先和女朋友談清楚或是分手,不是嗎?等他和女朋友分手後,再告白難道不會更好嗎?

    而我們不能自私的考慮,在這樣的感情基礎下,有可能會是一種慣性,下一個受傷害的可能會版主。

    或許我的觀念比較傳統,那是因為我看過身邊的朋友有許多這樣的例子,最終男方或女方在有男女朋友的交往關係下,又認識了第三方,進而交往關係終結。我想或許他們總認為下一個會更好,但這樣的交往模式與觀念不改變的話,或許尋覓到最後,會連自己要的是什麼都不清楚了。

    =純屬個人觀感,若有得罪,請多見諒!=
  • chamichami
    chamichami
    各位的意見我看到了
    我想,我會跟他繼續維持同事的情誼就好
    畢竟,我的上一段感情也是被近水樓臺的女人告白奪走的
    我不想再造成別人的痛苦
    雖然,每天看他在我眼前走來走去
    對我溫柔的說話聊天
    要忍住真的是蠻自虐的一件事情
    但在怎樣也沒有被背叛痛苦就是了
    我想我可以克服的
    謝謝各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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