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連帶保證書契約 & 任職同意書" 有疑問!?

這樣到底何不合法阿~

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東西
  • 第二張
  • 第三張
  • 不要簽對自身有利益關係~有不利的合約!!!不然會吃虧!!
  • 簡單一句話就是萬一職員捲款逃跑了,公司比較有人可以找囉...

    連帶保證人當然要付法律上的責任,所以不是大家都在說,不要隨便當保人簽名蓋章嗎?
  • 你是不是要去證券公司上班呢?
  • 比較大型的公司都有阿
    我3家
    3家都簽過...
    只要沒做什麼
    都相安無事
  • 我是要去一間傳統產業的大公司上班

    可以他要我填寫這兩份文件

    希望有懂法律的網友幫我解惑

    TH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通常大公司都會有簽這些...
    我也有傳統產業的大公司做過,那時候要求的是店保
    後來換了一家也是傳統產業的,規模較小的,只要求一個保人。
    保證書、契約書的用意是怕有些人離職或被開除的時候,對公司心有怨恨,破壞公司器具、生產設備、造謠生事
    洩露公司機密,所以有的甚至會說,離職後多久內不可再從事相同產業工作。
    基本上,只要不做破壞公司的事情,保證書和契約書對你都不會有太大影響。
    這應該是報到的時候公司就要你們簽的吧?
    如果不簽是不是就沒有這份工作了?
    因為內容我看不清楚...如果沒有太過份的規定,應該都ok
    還是你覺得哪一項比較有爭議的,在po出來討論看看!
  • 第一張沒問題
    第2張跟第3張  看不清楚內容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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