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機車以廢棄物處理?

想請問大家
我的機車4年前因違規停車被拖走..我也沒繳錢把機車牽回來.到現在也4年了..最進收到監理所的信..說我的機車
以廢棄物處理了..請持身份證.印章..行照..去辦理報廢
手續..(報廢前要結清稅費..違規罰款)

但是我的行照..因為4年前把我的機車借給小我一歲的男友騎.他當年才17歲..因為他未滿18騎機車.所以馬上被開了紅單6000元吧..無照駕駛.紅單的名子好像是他的..
但很衰的我的行照.也被警察伯伯給收走了=="

想起問大家..

問題1:我行照被默收了..要這ㄇ辦ㄋ??
如果拿回來要繳錢..是雙倍的嗎??
以為真的隔滿久的了 

問題2:我的機車現在以廢棄物處理..還需要繳當時
停放在監理所停車場的保管費嗎??及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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