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急…請幫幫我…這樣的合約還可以簽嗎?

上星期我接到派遣公司的通知…
告知我錄取了誠x銀行的工作…
因為這份工作是約聘制…
每半年簽一次合約…
今天我就收到郵差先生寄來的合約書…
可是我看了之後…
對於幾點內容有些疑問…
可否請懂的人給我一些建議呢…
謝謝~

合約內容…

派遣公司簡稱…甲方
我            簡稱…乙方
誠x  銀行簡稱…丙方

第一點…

乙方於合約期滿前擬提前終止合約時,應14日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辦妥離職手續後得終止合約。若造成甲方之損害時,乙方應負責賠償。上述損害以甲方為丙方提供臨時遞補人員所發生之成本為計算依據。

第二點…

茲因乙方受僱於甲方期間,甲方擬為乙方投保團體保險,雙方協議如下:

乙方同意於受僱甲方之期間,由甲方擔任要保人,乙方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投保團體保險,保險費由甲方全額負擔。

上面這裡我都沒有問題…
可是下面這二點我覺得怪怪的:

雙方同意於乙方發生職業災害時,對於保險公司所理賠之保險金,甲方得將之與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所生之雇主職災補償責任、及就同一事故所生之損害賠償金額相抵充。

甲方若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為任何影響受益人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解除保險契約、變更受益人及辦理保單貸款等),應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請各位水水/大大幫幫忙…
幫我看一下這些內容的意思…
如果簽了…
會有什麼問題呢?
謝謝~

>______________<  (煩惱中)~心裡的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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