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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鬱症 / 甚麼狀況下需要去看精神科醫生呢?

我很好奇  到甚麼樣的症狀出現
人才需要去看精神科醫生呢?
心理正常(健康)跟不正常的標準又在哪呢?

就像我來說  我的工作量很大  上司很情緒化又記性差
所以我常常被工作搞得烏煙瘴氣  接下來  下班
之後要幫先生畫設計圖作報價  處理雜事...
放假要作家事  煮飯給公婆哥哥嫂嫂吃......
反正就是永遠忙不完

每隔1段時間  我就會開始情緒低落  不想說話
不想吃飯  不想回家  不想見到任何人 
很容易生氣也很容易哭 
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無聲無息的消失 
到別的地方一個人生活  .

有時我會想  這算不算是精神官能症呢?
需不需要看精神科醫生
而醫生真的可以處理這些症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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