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
領隊(帶領旅行團隊出國遊玩)
導遊(接待外國團體在台灣國內旅行)
兩者皆需考照,一般而言導遊所需的外語能力必需較強而領隊的外語能力要求則比較簡單,通常英文能力是必要的導遊有分英語導遊,日語導遊,西語導遊.......等等且導遊對於國內的文化風土必須有較深入了解才能勝任工作據說導遊執照比領隊執照難考,擔任導遊的從業人員也比領隊少(與台灣國內觀光產業末落有關,旅台外國旅行團少了)
遇到特殊狀況:
必需IQ與EQ並用,並以不怕困難的心去面對處理
此外,領隊&導遊都必需具備獨當一面的能力與特質
面對突發狀況時才能化險為夷
例1:帶團出國有人身體有急症發作∼在當地立即送醫,向國內旅行公司報告,協調資源(就是$)無論如何必需獨當一面先處理團員的狀況,並安撫其他團員
例2:出團前原已預訂好旅館,但全團抵達時卻不知為何無法入住該旅館∼也是立即報請公司緊急與旅館確認處理,若沒辦法則將全團帶往
臨近其他可入住的旅館,至於商業上賠償責任則由公司去協商處理
例3:團員拉領隊聊天聊通宵,要不要陪團員聊到底?
為了盡到職責,顧及明日行程與其他團員權益,領隊必需以智慧和EQ拿捏分寸,有時幽默感也是很管用的
綜合以上可知,如果領隊和導遊沒有善盡職責,不照顧關心團員、失誤連連、任由團員受當地導遊宰割......等應算失職。可是若不是很嚴重失職的話,基本上你也不能不給小費(雖然心裡也許很不情願),最好就按公定價給,以免他們糾纏不清,還有不要買任何非必要的土產免得破財過多,如果有太過分的行為,請蒐集證據回來後向消基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