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300萬,委外公司找上門來了

我的一個好朋友欠銀行錢已經半年沒付錢了(這半年來沒工作,付不出錢來),現在銀行開始採取行動,而委外公司也找上門來,他最近有在找工作,如果找到工作後可以主動找法院強制執行薪資的1/3嗎?還是得被動的等委外公司來談?與委外公司談真的有比較少錢嗎?(因為有人說銀行用1/10的價格將債權賣給委外公司)

(2)他這樣會犯詐欺罪嗎?(他從89年開始還錢直到今年3月才放棄),如果詐欺需要坐牢嗎?坐完牢出來是不是就不需要還錢了?

(3)他這半年來一直有找工作,但他都會主動告訴對方有這種情形,這樣工作就不了了之,請問一下,他該事先告知嗎?還是等法院命令下來之後再說?這樣到時還不是一樣會被解雇?
我們朋友之間持兩派意見,有人說要先說,有人則不!

sorry!!問了這麼多問題,因為他寫我當聯絡人,銀行都會打到我家,他又跟我認識10多年了,大家都沒碰過這種事,所以請fg上的水水,如果有知道的,能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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