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毛手毛腳 6歲娃自救

老爸毛手毛腳  6歲娃自救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廣 告
 
 
屏東縣一名六歲多的王小妹妹遭父親多次性侵未遂,向祖母、鄰居求助,祖母擔心兒子受罰,鄰居怕被報復,要小女孩「自己救自己」;有一天警察上門查戶口,小女孩鼓起勇氣敘述自己的遭遇,王姓男子因而被送法辦。最高法院昨天判決王有期徒刑三年確定。

本案是由屏東縣政府依兒童福利法規定獨立提起告訴,並由屏東縣警局里港分局移送地檢署偵查起訴。

民國八十八年一、二月間,小女孩是六歲多的幼稚園生,父親王姓男子多次在夜間從一樓他母親的房間把她抱到樓上房間,想要性侵。因女兒太小,身體發育不成熟,無法達成目的,只在女兒生殖器官旁摩擦,事後要求女兒不得聲張,並以吃甜不辣、鹽酥雞等安撫。

小女孩因疼痛常大聲哭叫,祖母發現有異,為她擦藥,但不忍心舉報兒子犯法,又心疼孫女的遭遇,矛盾之餘,向鄰居吐露心聲,指孫女每天晚上哭得好悽慘。

鄰居聞言詢問小女孩,小女孩告知受父親侵害的經過,並請鄰居幫忙,但鄰居怕報警會被報復,告訴小女孩可以自己救自己,如向老師或警察求救。

八十八年二月十五日上午,管區警員到王家查戶口,小女孩想起鄰居的教導,主動向警察「告」爸爸。

王姓男子在法院審理時,否認對女兒動手動腳,指女兒平時胡言亂語,母親精神也有些錯亂。他還說他不識字,警訊筆錄是警察自己寫的,他從未承認。

雖然王姓男子的母親一度翻供,指之前的說法是大家在開玩笑;小女孩最初被寄養在叔叔家時,也曾推翻先前的說詞,但法院認為,沒有人會拿自己家人性侵之事開玩笑,小女孩也會因為家族的壓力更改說詞,加上小女孩在後來的寄養家庭表現出讓人訝異的自慰行為,更加深法院認定王有罪的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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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真是變了!
那個祖母和爸爸會有報應的...
那些見死不救的鄰居也很過份...還叫6歲的小朋友想辦法自己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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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靠!

    這個祖母真的白活了

    怎麼一回事呀?

    真的是變態到了極點了

    那他怎麼不和他兒子說不要強姦你女兒,來強姦你老媽好了,更!
  • 那他怎麼不和他兒子說不要強姦你女兒,來強姦你老媽好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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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沒錯!!
    她怎麼不犧牲自己啊!??

    天啊~~最近禽獸不如的人還真多.....
  • 天哪....這樣的阿媽!
    要是我就恨死她了!
  • 真是誇張~~
  • 變態的爸爸
    +  無能的阿媽

    小朋友真的好可憐喔~"~

  •     3年的刑罰...

        有什麼警惕的作用嗎?

        一個小女孩的人生...

        3年有用嗎?

        會性侵害的人

        難保永不再犯

        社會病了!
       
        刑罰太輕而害死了受這些家暴的人

        因為死的人不是他們

        真是搞不懂

        是怎麼判的??????

        每次一看到這種新聞...

        真是令人抓狂想殺人

  • 該死的父親 
    怎會有這種父親
    會影響孩子一輩子ㄋ
    真該死
  • 這種新聞到底要看多少篇才會停止?
    我真的受不了了∼
  • 曾有一個保育老師教我們
    以後如果有女兒
    從小就要教育她
    她的私處只有媽媽幫她洗澡時才可以碰
    其他人  爸爸  都不可以碰
    只要被其他人碰了 
    就要告訴媽媽
  •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看到你的發表!我傻眼了~~~~~~
    不過,說的好!!
  • 各位女生們

    我覺得超想敗家的方法不錯也

    但是以後還真怕生女兒也

    好危險喔

  • 天啊~為什麼有這種人?
  • 還好小妹妹機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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