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局 少 年 隊 誣 賴 我 從 事 性 交 易   ~"~

12/31接到高雄市少年隊的通知信,說我違反兒童及少年
性交易條例
要我1/7到案說明,可是我早已成年(70年次),也沒去過高雄。
早上打電話詢問後,負責警員說:去年3月做網路巡邏時
在色情網站上看到我的e-mail,所以寄通知書給我。
我跟他說我沒去過色情網站,沒犯過案,也沒有空去高雄。
我真的上班超忙的,可是他還是一直要我去到案說明
我擔心不消案的話,人生就會留下污點。
請教該怎麼做?謝謝。

題外話:就算去年3月在色情網站看見我的mail
當時我也已經成年了,怎麼會由少年隊寄通知給我?

  • 會不會是你週遭的人陷害你阿  故意用你得EMAIL
  • 恩....我有3個mail
    其中有一個是學校發的
    就是學號@xxx.edu.tw  之類的
    去年3月我大四快要畢業
    我想最有可能被亂留的應該是這個吧
  • 那有人可以幫你證明你那時不在高雄嗎?  阿  較警察去查  IP  就可以嘞  沒有就沒有    不要太擔心 
    駐你新年快樂喔
  • 恩,這一點我也質疑問過警員
    他說:我們是做網路巡邏
    不分台北高雄
    但是我覺得他們這個應該是有在算業績
    所以才會亂抓人~~~~~~就是我
  • 壞人真多
    壞人真多
    不一定是詐騙集團的花招喔!要小心一點。
  • 路人乙
    路人乙
    不用理它啦!!記住!這是協助調查.
    若它有確切證據是妳本人所留的emall,而妳又真的沒做過..
    那一切都等上法庭講..
    要不然有事沒事到色情網站留討厭的人的emall
    她就得到案說明,哈....
    那不天下大亂
    總之一句話        別鳥它


    妳真的沒做過,怎可能留下污點,別怕啦!!
  • 你打得電話是哪一隻電話阿

    你確定真的是高雄市的少年隊嗎?

    這裡面狠怪阿
    去年三月的網路巡邏
    真要有問題,了不起去年四五月就該通知你了
    怎麼會到現在才說

    另外
    建議你最好先查清楚
    警察的電話
    如果你打的是該通知函的電話
    那一點也不準確

    為了確保自己的權益及安全
    建議你打104或105查號台去詢問高雄市少年隊的電話
    或者你直接打110去詢問好了啦

    這樣比較準確耶




  • 讓我來替座號24回答一下

    她原先也以為是詐騙手法
    打到104問高雄少年隊的電話
    沒想到是真的

    樓上說的,我也覺得很有到理
    去年3月的事,竟然拖到年底才寄通知信
    是不是為了什麼...........
  • 我男朋友說要幫你問問他的高中學長
    現在已經是警官了
    你等我的好消息喔
    開心點
  • 警方有寄給你通知書還是傳票嗎?
  • 給我的是通知書
    最好笑的是通知書上還寫了我是70年次的

    剛剛打過去在確認一下
    那個警察還是說要我去高雄
    不然也許會接到法院拘票
  • 警察有8成都是只會吃飯不做事

    跟政客一樣都是狗

    ps:也有好警察....但很少吧!
  • 我朋友之前也遇過這種事情喔
    好像是詐騙集團的手法
    他也是自稱少年隊的,也說是網路警察
    千萬要小心

    我建議你打電話去相關單位問問看
    免得受騙

    我朋友後來沒理那個人
    他就自討沒趣的閃人了~~

    他會跟你講的很可怕    什麼法庭上見啦  那一類的話
  • alfa的話:
    她原先也以為是詐騙手法
    打到104問高雄少年隊的電話
    沒想到是真的
    --------------------------------------------


    啊    SORRY
    我沒看清楚    抱歉抱歉
  • 但現在mail不是很簡單就得到了嗎?
    找個信,上個就一堆mail~
    更簡單去拍賣找帳號後面加奇摩不就mail
    那不是很簡單就被亂留了嗎?
    真的很怪耶!這樣就是犯罪
    而且這樣抓
    會是本人留的機會一半一半吧!
    真的感覺在亂抓人耶!!!
    真差勁!!!

  • 通知不到是要被拘提
    不過你可問警方是否可去台北警局受詢問
    否則交通費很划不來
    被訊問時要小心
    可別被誣陷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5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左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人。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要我可能會隨身帶錄音筆.....
  • 要是我的話可能會找律師陪我一起去

    什麼跟什麼嘛~~
  • 或者請律師去幫妳處理就好~~
  • http://www.npa.gov.tw/inpector1/main.htm
    順便給你警政署督察室網頁
    可申訴
  • 我覺得是詐騙集團
    畢竟這年頭騙人的實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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