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Daisy~* 聽你描述我應該猜到你朋友應該在慶*銀行吧,那邊我以前待過,我只能跟你說其實只要滿一年3個月就可以走囉,因為滿一年3個月未滿兩年只要賠制服錢幾千元,未滿一年3個月要賠所領薪水3分之一....我只能告訴你,慶*銀行人事部很難搞,因為她們是玩真的,只要未滿簽約期限離職一定要賠錢,不然法院見,因為有離職員工被告過,最後還是要賠20多萬(報紙登過,還大家傳閱ㄟ)....你說你朋友要賠5萬多,那應該做3個多月吧...如果適用期未滿那還好說,滿試用期,那我只能勸你朋友快下決定....因為待越久賠越多,除非滿一年3個月,畢竟我也在那家銀行熬過......只不過沒賠錢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