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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外遇/我需要幫忙

事情是這樣的,需要幫助的是我學生家長,以下就將情況詳述給各位看,希望知道求助管道與資源的水水能多多提供。

丈夫在一兩年前去了大陸,有了一年的外遇,但是到今年,經由公司內部的告知,她才知道婚姻有了第三者。對方是一名41歲的台灣女子,大她丈夫五歲,在大陸公司當經理,已有家庭與兩名女兒。

丈夫目前年新約160-170萬,每個月給家用兩萬元(我覺得真的很少),戶頭有多少存款,妻子從不知道,目前台灣的房子則借他人抵押給銀行貸款。

丈夫表明已經沒有感情,但又不肯離婚,表明如果離婚,妻子和女兒別想拿到一毛錢,或可能拿到的比兩萬元更少。

目前她並不執著要挽回這段感情,因為在台灣她還必須服侍公婆,甚至與孩子擔任出氣桶的角色。可是詢問律師,評估若是離婚,她可能只能得到30萬元的贍養費。目前她腳受傷開刀,沒有工作能力,這筆錢無法養活自己與小孩。

她手上有女方寫給男方的情書,但在法律上並不能當作通姦的證據。

這名女子於上週跟他的老公離婚了,使得事情似乎變得更為棘手。

不知道對於這樣的情況各位水水是否有任何建議,真的謝謝各位了!這位家長跟我說,雖然現在一直提倡性別平等,但等到問題發生,才知道女生原來還是弱勢的一方。
  • 這男人有沒有良心?
    這男人有沒有良心?
    如果無法達成協議離婚
    好像只能抓姦在床才能構成證據    告上法院
    這樣也才能拿到很多贍養費

    不過請徵信社也不少錢哪
  • 要不要使用----
    <<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  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

    這裡有相關討論和範例:
    http://forum.frontier.org.tw/women/viewtopic.php?topic=13283&forum=8&14

    http://bigwife.yam.org.tw/law/law-4e.htm

    另外這是之前FG上轉貼的相關文章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SearchMsgL.asp?BoardNum=3&Key=剩餘財產分配

    若有問題  多多請教以下免費諮詢機構:
    <台北市婦女法律諮詢服務單位----台北婦女中心彙整>
    http://www.taipeiwomen.tcg.gov.tw/law/taipei_law_unit.htm

    不好意思,我不是法務相關人員,而且也只學過一些民法而已....沒辦法幫上妳的忙>_<!

  • 看了妳的文章之後    了解他不肯離婚的原因之一就是
    每月花2萬元就有人幫他照顧爸媽和小孩!

  • blanche22
    blanche22
    女人真的要經濟獨立.才能有地位
    千萬不要相信老公說結婚後我養你是幸福的事
    等到要離婚的時候.什麼都沒有
    所以結婚後.還是要工作存錢.上班時小孩丟給公婆帶.他們不會虧待自己的孫子.所以會幫你代的好好的
    如果有一天真的離婚了.不要拿小孩的撫養權
    這樣你才有自由做自己的事.也才有機會追求第二春.因為如果你要撫養小孩的話.那費用真是高的嚇人
    奉勸各位女性朋友
  • 最近在學法律
    最近在學法律
    民法1030-1條為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我記得我們補習班老師說過兩造離婚後 
    任一方的財產比一方多時 
    剩餘之財產差額應平均分配
    可以民法上訴  一定會贏的

    她的律師應不會不知吧
    你可問問~
  • 最近在學法律
    最近在學法律
    她若沒錢請律師
    現有法律扶助基金會
    專為沒錢人打官司機構
    也許可去諮詢~

  • piedsnus

    替你的朋友加油
    很無奈的事實
    希望他腳傷好了能外出找找工作
    一個月兩萬應該也沒法過多好的日子
    還要照顧老小
    拿了30萬跟小孩好好加油過日子吧
    既然他的公婆如此護短
    也不用管他們死活了

    你那個朋友是不是考慮到房租等的生活費啊
    養個小孩不容易
    但離婚後應該可以申請低收入補助鮮填填荷包吧
    希望妳的朋友早日走出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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