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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新聞~台灣法律是不是該檢討了..

http://www.ettoday.com/2004/11/06/952-1709473.htm#
我覺ㄉ女生真的很可憐ㄟ~
社會上本來就重男輕女之外~還要忍受一些色狼的威脅v_v~
台灣法律應該再加重一點,超級贊成強暴犯去勢的~
  • 去勢並不能改變其心理變態的行為
    也許反而採取更殘暴方式

    關起來又浪費糧食
    有沒有其他方法呢
  • 殺了他們!  =  =+

    (我是來亂的.....)
  • 聽說美國是把晶片放在性侵犯罪犯身上
    採用定位系統掌握行蹤
    並規定他們在公眾場合出現的時間、範圍
    定期跟政府指派專員回診

    不過~~花的社會成本還是很高~~
    又要保證他們的人權又要防止他們再犯
    把他們放逐無人島好了
  • 關起來~~~
    讓愛同性的人~~~強暴他們~~~
    讓他們嘗嘗~~~被人迫害的感覺~~~
    (以暴制暴~~~不過覺得手段很下流~~)
    我也是來亂的啦~~呵呵
                                          ^___________^|||
  • 樓上的這招不錯

    也可以學發條橘子

    後面那種做法  哈...
  • 好想將強暴犯大卸一百八十塊!!!
  • 佳琳琳
    佳琳琳
    這種人好可怕
    隨身攜帶武器
    像不定時炸彈
  • to:945

    這招夠狠喔
  • 基本上
    我覺得多數男性"根本"不會了解性暴力的恐怖
    很多男生是看性暴力的相關產物長大的
    看到最後   
    還真的以為女生身受"非自願"和"性暴力"下
    有人還會覺得很愉快很享受....

    有時候看看社會新聞
    『八成以上都是男性在犯案』
    除了大家熟知的強暴案以外   
    犯罪幾乎都是男性的天下   
    看了不爽就砍、圍毆打群架、殺人放火...等等
    女性犯案的也有        但是就是不多   
    難道男性的基因就有潛在的暴力傾向啊??

    上次還看到一位男生說:「我好想強暴某位女生!」
    「因為能奪走她的第一次    還真是幸運」
    男人喔...拜託一下
    能不能走出A片的世界和順便管管獸慾啊??
  • 閹了再灑點鹽上去.....
  • 講這些也許會被幹醮吧
    只是我覺得follow這樣的邏輯會比較好
    1.也許男人比較不能體會性暴力
    但是多數都贊同譴責犯罪行為
    同意請看2

    2.犯罪行為的審理是需要理性的看待且
    人類都有可能犯錯
    事實的真相可能不一定容易看清楚
    同意請看3

    3.所以無可挽回的處分是需要詳細考量的

    如果上面都同意應該就能知道立法的猶豫之難處在哪裡了
    基本上斃了殺人放火搶劫強姦的壞蛋
    沒有人會反對
    只是人很難確定什麼是確定
    看過日劇hero吧?
    第一集的無辜者
    憑他那種長相與那時候眼前所謂的事證
    如果落在眾姐妹手中
    我看難逃內衣小偷罪名
    木村看似近乎包庇的追查,其實是對真相的堅持
    何況即使再堅持也沒有人能保證真相的還原

    所以
    如果紓發心情喊喊是不錯
    但是現實面上,有些事不能喊喊就算了
    有他為難的地方
  • 這些人比畜生還不如.......
  • 透子妹
    透子妹
    只要把....下面....割掉..

    什麼事都解決了!!!!
  • truelies
    truelies
    看到那麼多可怕的男人....我也不敢交男友了!
    因為現在交到枕邊狼男友的機率真的蠻大的!
  • turelies
    turelies
    隨便在蕃薯藤上打"異物插入"就有一堆這樣的事!我不過貼第一頁最上面的一篇!有性虐待傾向的男人沒被切掉就已會做這種事,那被切掉的更不用說!

    結果這個男人被判妨害自由罪判處六個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異物插入懲妻子  法官認非性侵害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桃園縣許姓男子懷疑妻子有外遇,除了動粗馴妻,還以鋼管插入妻子下體凌虐逼供,被控妨害性自主,桃園地方法院刑庭認定他的行為不是為了滿足性慾才以異物插入妻子下體,而是懲罰妻子的手段,不構成妨害性自主,昨天以刑責較輕的妨害自由罪判處六個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 

    這件虐妻案是四十七歲的許姓男子懷疑妻子有外遇,去年四月十六日開車載妻子外出,在車上先以絲襪綑綁妻子手腳,然後毆打並用香菸燙身體,還以鋼管強行插入妻子下體,以各種手段凌虐逼供,隔日又在住處地下室毒打一頓,他的妻子脫困後到警局報案尋求保護,警方將許姓男子依妨害性自主和傷害等罪嫌移送偵辦,由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法官審理時認為,刑法修正後以異物侵入下體也構成妨害性自主,不過要以有性交犯意和滿足性慾為要件,也就是行為人主觀上有性侵害的意圖才能構成。 

    【2002/07/10  聯合報】
  • PinkyKatie
    PinkyKatie
    犯罪都是一時衝動
    強制法律並不能徹底約束

    A片氾濫也是其中原因
    之前某罪犯坦誠A片看太多了
    才會讓他產生淫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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