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將規定,校園不可師生戀

沒錯
這是利益迴避問題


教育部將規定,校園不可師生戀   
2004-10-26  19:39       
 

校園師生戀,聽起來很浪漫,不過教育部未來將要明文禁止了。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公佈,教育部正在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草案﹞,未來被認定性侵害、騷擾確定的老師,要加重處理之外,加強老師專業倫理,草案也明文要求避免師生戀,就算真的相戀,老師也不能評鑑有情愛關係的學生。(羅皓恩報導)
根據教育部最新研擬﹝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草案﹞,未來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處理,將打破過往只由輔導室處理的做法,加入學務處參與,並交由學校的性別平等委員會討論,必要時候,還可以加入專業人員,籌組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而打破過去只有確定性侵害、性騷擾的老師才會停聘、不續聘處分,新法將依照情節輕重,進行比例懲處。

此外,新法對校園內師生情愛關係也首度明文規範,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羅燦煐希望老師基於專業倫理,必須避免師生戀,如果真的發生,老師必須利益迴避,不能評鑑所愛的學生。

另外,草案中也明確規定,未來這類糾紛,原告和被告都要互相告知,但被告不可以報復。不過這項草案還要經過法規會討論,預定年底以前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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