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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員工休假給薪的問題..(急)

請問員工某甲有一天身體不適,請假一天去醫院檢查
結果一檢查發現罹癌,隨即住院,至今已一個月了
想請問
1.  這個月僱主是否需給付薪津? 
      意即,僱主可否因本月該員工未上班而不給付薪    津?
2.  因為罹癌,該名員工已無法再回去上班
        該員工年資已久(目前不確定年數),
        若以辭職方式,該員工有什麼項目的津貼可以領取嗎?  諸如離職金之類的
        亦或能以其他方式離職,以利領取津貼
     
3.  該公司是小公司,老板想規避一些費用,但該名員工家庭急需這筆收入(若有的話)
        因此請大家幫我想一下

4.  又…請問該法源?  因為怕僱主規避,所以想幫他們瞭解一下雙方的權利義務
  • 首先.要証明他罹癌,是因為職災所造成的.要有很明確的証明.否則..1~4點你所問的.站在公司的立場,公司是不需給付他任何費用.除非公司自願拿出慰問金.否則..就是這樣....
    公司有團保的話.可以看看有沒有住院險,如果有可以再申請補注.可是好像最多60天~我們公司是這樣.
    規避...是要証明他是職災.否則站在任何一點,對他來說都是無法有任何賠償的.
    如果公司是用年薪計算.可以看他工作佔一年的幾分之幾,EX-13個月薪.到9月的話.就按比例發放..
  • 是啊..
    要先確定罹癌是職業傷害
    才能跟公司要求你所提出的問題
  • 不好意思,剛才忘記補充,他的罹癌應該不是職災造成..那麼…上述幾點,公司是否都不需要給付任何費用?
    包含該月的薪水?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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