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協助~遇到關於消費爭議的問題~

6/20至花蓮遊玩因數位相機記憶卡已滿,至沖印店臨時作拷錄備份(沒洗出來),256k記憶卡內含131張照片,拷錄費用是80元。備份之後一直到這個月初我才打開來看,結果!~只有11張...。原以為會在其它磁軌裡,但都遍尋不著,於是檢查光碟背面,沒想到燒錄痕跡不到一公分~(根本沒將所有資料燒錄進來)。我馬上打電話到店家去告知他們這個狀況,原先他們都很客氣,馬上幫我找尋電腦是否還存有紀錄,但因為過一個多月了,他們已經刪除掉~~~~。我不知該說什麼,那些照片超過100張是我去馬來西亞玩的時候拍的,但現在都沒有了,既難過又生氣,只希望他們給我一個合理的交待和誠懇的回應,我問他們是人員技術操作上的失誤還是光碟品質有問題,他們說他們進的光碟品質算是很優的,不可能是光碟品質,那我說:那就是你們操作上的失誤造成我的損失囉~,至從說了這句話後,之後幾次聯繫,他們都閃閃躲躲,還另派一個講話比較兇狠的女生來與我接洽。那女的說其實那天早上店裡的電腦有中病毒,可能是產生這問題的根源,
但我還是問他,那我的損失怎麼辦?~~
結果他說:小姐,為什麼妳拿回去後沒有馬上打開光碟檢查呢~
我聽了就很生氣
我就說:小姐!是妳不信任你們公司的品質,還是顧客"應該"質疑你們的品質呢?如果是妳不信任妳們公司的品質的話,妳就應該在燒錄完後馬上現場開檔案給顧客檢查吧?~~~
後來她答不出話來
就說,我們願意賠償,就以光碟一張80元的十倍賠妳800元。
我說:800元我給妳比較快吧!重點不是光碟,而是內含物,裡面有131張照片耶!
她說:但以"消保法"的規定,是以商品的同等金額作十倍的賠償。
我說:消保法是針對有形商品,而不是無形商品或記憶類的電子商品。
她就說:不然"您"認為應該怎麼辦?
我就說:131張照片,我也不會跟妳追究其中的意義,照基本數位照片的沖洗而言,一張是五塊,你們只燒了11張給我,扣除後是120張,應該是以這樣的方式計算賠償金額吧~是6000元。
結果她們公司給的回應是: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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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可以給我建議~我的要求不對嗎?
我覺得"照片"這種東西的意義對我而言是很重大的~
我很喜歡拍照~所以我不覺得800元是足以讓我平撫心情的,當然~若他們真要給我6000元,我也反而覺得他們有心,不會真的跟他們要,可以在接觸的過程中,....真的有很多很氣人的地方,其中最氣人的是,我把光碟寄回去~花120元寄快捷,第二天早上一定會寄到,但第二天我打去問(是週五),他們說沒收到,於是我星期一再打去問,還是沒收到,一直到今天下午我問時,...還是沒收到~於是我跑了一趟郵局拿了一張簽收申請單~但要填寫住址,於是叫我花蓮的朋友去幫我看他們店家的住址~他們知道我作這個動作之後,卻又跟我朋友說他們已經收到了~~~~我覺得他們惡意的欺瞞我~就叫我朋友跟他們把光碟拿回來,但......他們就說收光碟的人不在,找不到~~什麼有的沒的~就是拿不出光碟~~~~~~~
怎麼辦啦~他們怎麼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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