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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關租房子押金和合約的問題......

我要跟我同事合開一家寵物餐廳
我們找了一個點,月租四萬五,押金要十萬元
我們目前還沒簽合約,預計下禮拜會簽
房東說第一次先簽一年,若他要提前收回的話,違約金一個月
我們若要提前解約的話,違約金也是一個月
我是第一次要跟人家簽這個東西,沒有經驗,

請教一下,這樣子ok嗎?若要簽合約時要特別注意哪些地方?

再問一個比較白癡的問題:
押金是我們不續約的時後可以拿回呢?
還是例如半年或一年我們繳租金正常後就可以拿回了?
  • 可以先以約上為準.......

    如果約上這樣寫
    他要提前收回的話,違約金一個月
    我們若要提前解約的話,違約金也是一個月
    就必須這樣做

    押金理論上都是等交還房子給房東後才收回
    因為房東需用這筆款檢查房子是否有問題等等的


    其他不懂的東西可看以下
    http://www.tmm.org.tw/pub/rentlaw-1.htm
    租約最好去法院公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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