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給公司一記回馬槍嗎??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向之前的公司提出辭呈後
原打算到月底
反被告知提早不用去上班了
因為他說我還未滿試用期
並且要賠償制服費四千多
但當初只有在面試時以口頭告知有這項"未滿試用期須賠償制服費"的規定
上班後也沒有正式簽訂文字上的契約
那現在我可以去跟勞委會提出說他無權扣我的制服費嗎
大不了我把制服還公司
因為是公司先耍陰的
我不想被當好欺負的.......
懂的勞基法的人回答我一下好不好
麻煩了
我在向之前的公司提出辭呈後
原打算到月底
反被告知提早不用去上班了
因為他說我還未滿試用期
並且要賠償制服費四千多
但當初只有在面試時以口頭告知有這項"未滿試用期須賠償制服費"的規定
上班後也沒有正式簽訂文字上的契約
那現在我可以去跟勞委會提出說他無權扣我的制服費嗎
大不了我把制服還公司
因為是公司先耍陰的
我不想被當好欺負的.......
懂的勞基法的人回答我一下好不好
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