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救命!甩不掉的房東

房子提前解約被扣了一筆錢,話說,就在決定搬家前因浴缸老舊自然龜裂有漏水現象,因此詢問房東有無意願更換,因房東住外縣市,所以和店家談好價錢後交由我們全權處理,並且直接由租金扣除,重點來了!當初施工時,因忙於家事未特別注意,詢問師傅何時才裝浴缸?師傅竟說*不是要改淋浴的?*那時磁磚都已貼的差不多,把老闆叫來後才知是他搞錯了!要他改說有困難,好吧!那兩個浴缸和改為一淋一缸價格勒?他說沒變,因多請了水泥工,若是浴缸他自己就可以做了!我也不疑有他,因為沒概念,這下好了,昨天和仲介點交拿回剩餘押金,今天房東去看房子發現這點,硬說是我們和水電行聯合騙他的錢,要我退他一個浴缸的錢不然要告我和水電行,關於這一點我想請問,我們已完成點交,況且我們確實沒坑錢,也有開發票(稅金還是我們自己墊的,房東不給)他要如何告我們?有任何條文嗎?可以不甩他嗎?快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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