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膏 2004-06-03 23:59:01 氣死我了>_<" 前陣子出了車禍,有交通大隊來,當時是騎在我前面的人突然停下來,我煞車不及撞到,前幾天收到保險過期未繳的罰單,剛上網去查交通違規罰單的站,竟然發現又有一條是「因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者」,罰六百元,這樣子可以開罰單嗎?畢竟車禍也不是我願意造成的,而且當時我有緊急煞車,是煞車不及才撞上的,而且也沒有寄單子給我,我也不知有開單,也沒有本人簽名之類的,那他會寄單子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