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愛嗎?
神經病怎麼這麼多?
少年癡戀少婦強擁共焚
汽油潑滿身女灼傷命危
【黃楷棟、潘志偉╱台北報導】昨天下午,十八歲男子莊庭語臉色陰沉地踏進北縣樹林市一家公司;他走到苦苦追求不成的二十四歲少婦吳淑晴座位旁,一聲不吭,猛然強拉起吳女並緊緊抱住,隨即將一瓶汽油往兩人頭上澆。吳女才驚叫:「有汽油!他會點火!」一團火光便轟然四散,兩人當場變成火球。
愛的悲劇
吳淑晴的同事目睹這驚悚場面,全嚇壞了,急忙滅火並報警將二人送醫急救。吳淑晴全身百分之四十面積遭灼傷,有生命危險;打算與愛慕對象同歸於盡的癡男莊庭語,全身亦是百分之四十灼傷,但因未傷及要害,並無大礙。吳淑晴的姊姊聞訊趕到醫院,看到正與死神拔河的妹妹,心如刀割;她說,莊庭語追求妹妹已到了瘋狂的地步,妹妹為躲避糾纏,多次更換工作和住處,就是無法擺脫,她氣憤地說:「他根本是一個神經病!」
苦追一年 家人擔心
慘遭求愛者潑油焚身的吳淑晴(暱稱小晴),十七歲便結婚生子,因與先生感情不睦,分居後從宜蘭老家到台北工作。追求不成痛下毒手的男子莊庭語,從事美髮業助理工作,一年多前遇到小晴後,隨即展開熱烈追求,雙方曾短暫往來。
小晴因較男方年長六歲,加上自己尚未離婚,因此斷然拒絕莊的求愛。小晴的姊姊說,小晴想盡辦法躲避莊庭語,但莊始終如影隨形,總是能找上門;這次小晴到新公司工作才一周,莊竟又出現。
公司老闆娘表示,三天前小晴告訴她,家人來電提醒:「那個男的好像又會來找妳喔!要小心一點!」沒想到莊果真找上門來。老闆娘回想:「這幾天那個男的都在公司前面等著,所以小晴下班都從後門悄悄離開。」
昨早十時許,莊又來到小晴上班的公司等候,緊挨著小晴辦公桌不停搭訕,不過小晴完全不理不睬。公司老闆說,當時他勸這名男子,「有事就等到中餐休息時再講,現在生意正忙,不要一直打擾小晴。」
衝進公司 瞬間起火
小晴的同事說,莊隨即走到公司旁邊的郵局,坐在機車上,兩眼緊盯著公司大門;到了中午,莊拉著小晴講了十分鐘,但小晴態度還是很冷淡,隨後莊沉著臉離開;沒多久,他走進公司,手中還拿著一個寶特瓶。
目擊的同事表示,莊一走到小晴身邊,二話不說,用手強拉著她站起,緊接著高舉另一手的寶特瓶往下倒,霎時瓶中透明液體傾流而出,這時只聽到小晴驚恐大叫:「有汽油!他會點火!」大家就在聞到汽油味的一瞬間,看到火光快速劇烈燃燒,兩人隨即身陷烈焰濃煙中。
同事說,大家連忙將兩人推到門外拉開,並拿滅火器噴灑撲滅火焰,又拿清水拚命澆小晴,減輕她的痛楚。兩人隨後被送醫急救,小晴臉頸部與雙手為三度灼傷,背部一度灼傷,且因雙手與咽喉處傷勢嚴重,林口長庚醫院已發出病危通知。
小晴的姊姊哭著說,她只見過這個男的一次,曉得他追求妹妹幾乎不擇手段,但怎麼也沒想到妹妹會慘遭烈火灼焚,「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呢?」
報你知
癡漢涉殺人罪可判死刑
律師吳信穎表示,雖然縱火傷人屬傷害罪,但本案男子玉石俱焚的作法,動機明顯是想置人於死地,已背負殺人或殺人未遂的罪名,得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男子前往被害人公司縱火,還觸及《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放火燒毀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得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
少年癡戀少婦強擁共焚
汽油潑滿身女灼傷命危
【黃楷棟、潘志偉╱台北報導】昨天下午,十八歲男子莊庭語臉色陰沉地踏進北縣樹林市一家公司;他走到苦苦追求不成的二十四歲少婦吳淑晴座位旁,一聲不吭,猛然強拉起吳女並緊緊抱住,隨即將一瓶汽油往兩人頭上澆。吳女才驚叫:「有汽油!他會點火!」一團火光便轟然四散,兩人當場變成火球。
愛的悲劇
吳淑晴的同事目睹這驚悚場面,全嚇壞了,急忙滅火並報警將二人送醫急救。吳淑晴全身百分之四十面積遭灼傷,有生命危險;打算與愛慕對象同歸於盡的癡男莊庭語,全身亦是百分之四十灼傷,但因未傷及要害,並無大礙。吳淑晴的姊姊聞訊趕到醫院,看到正與死神拔河的妹妹,心如刀割;她說,莊庭語追求妹妹已到了瘋狂的地步,妹妹為躲避糾纏,多次更換工作和住處,就是無法擺脫,她氣憤地說:「他根本是一個神經病!」
苦追一年 家人擔心
慘遭求愛者潑油焚身的吳淑晴(暱稱小晴),十七歲便結婚生子,因與先生感情不睦,分居後從宜蘭老家到台北工作。追求不成痛下毒手的男子莊庭語,從事美髮業助理工作,一年多前遇到小晴後,隨即展開熱烈追求,雙方曾短暫往來。
小晴因較男方年長六歲,加上自己尚未離婚,因此斷然拒絕莊的求愛。小晴的姊姊說,小晴想盡辦法躲避莊庭語,但莊始終如影隨形,總是能找上門;這次小晴到新公司工作才一周,莊竟又出現。
公司老闆娘表示,三天前小晴告訴她,家人來電提醒:「那個男的好像又會來找妳喔!要小心一點!」沒想到莊果真找上門來。老闆娘回想:「這幾天那個男的都在公司前面等著,所以小晴下班都從後門悄悄離開。」
昨早十時許,莊又來到小晴上班的公司等候,緊挨著小晴辦公桌不停搭訕,不過小晴完全不理不睬。公司老闆說,當時他勸這名男子,「有事就等到中餐休息時再講,現在生意正忙,不要一直打擾小晴。」
衝進公司 瞬間起火
小晴的同事說,莊隨即走到公司旁邊的郵局,坐在機車上,兩眼緊盯著公司大門;到了中午,莊拉著小晴講了十分鐘,但小晴態度還是很冷淡,隨後莊沉著臉離開;沒多久,他走進公司,手中還拿著一個寶特瓶。
目擊的同事表示,莊一走到小晴身邊,二話不說,用手強拉著她站起,緊接著高舉另一手的寶特瓶往下倒,霎時瓶中透明液體傾流而出,這時只聽到小晴驚恐大叫:「有汽油!他會點火!」大家就在聞到汽油味的一瞬間,看到火光快速劇烈燃燒,兩人隨即身陷烈焰濃煙中。
同事說,大家連忙將兩人推到門外拉開,並拿滅火器噴灑撲滅火焰,又拿清水拚命澆小晴,減輕她的痛楚。兩人隨後被送醫急救,小晴臉頸部與雙手為三度灼傷,背部一度灼傷,且因雙手與咽喉處傷勢嚴重,林口長庚醫院已發出病危通知。
小晴的姊姊哭著說,她只見過這個男的一次,曉得他追求妹妹幾乎不擇手段,但怎麼也沒想到妹妹會慘遭烈火灼焚,「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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癡漢涉殺人罪可判死刑
律師吳信穎表示,雖然縱火傷人屬傷害罪,但本案男子玉石俱焚的作法,動機明顯是想置人於死地,已背負殺人或殺人未遂的罪名,得處以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男子前往被害人公司縱火,還觸及《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放火燒毀現住建築物及交通工具罪」,得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