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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想請問有關租屋跟押金滴問題>"<

我朋友在今年10月租了一套房
一個月租金是4千元、管理費400元
因為朋友那時手頭有點緊
所以跟房東協議好10/10先付當月房租4千元+押金1千
等11/10號再付押金+當月房租
10月份他如期付房租
但因為他換工作,發薪日超過10號但還不知確切日期
所以也先通知房東說11月份過後房租無法10號如期匯過去,會晚一點..房東也說ok
但是11月份時朋友公司很晚發薪,他又在外地受訓
大約20號時他一回家居然發現大門的鎖被房東換了!
還被房東貼上紙條說不准換鎖!否則報警@@"
期間房東也都沒有聯絡他
我朋友馬上就跟房東聯絡,在電話中講好說當面將錢給他
房東還說:那押金呢?
我朋友還說:加押金一共不是8千元嗎?
房東還說:對!
就約隔天在管理室見面
隔天朋友很禮貌滴請房東點清8千元現金
沒想到房東收進皮包後居然不把鑰匙給他!!
還說押金是2個月!!就一直說朋友還欠他一個月房租
可是明明電話中確認過了!
還說--我在電話中有說鑰匙要給你嗎?
後來要我朋友搬走!我朋友說:妳鑰匙要給我啊!不然我怎麼收東西?
房東居然說:等妳要搬那一天我再給你!
後來我們有朋友懂點法律,就說房東不可以私自換鎖的!我們可以去警局報案!如果有東西遺失就可以告他偷竊..
但是我朋友不知道..那天又把鎖給換了..
但後來也相安無事..
有一天早上房東又想私自進入他滴房間
可是鎖換了他進不來
所以他又貼紙條說他會退一步..
押金扣掉房租、水電費後會退給我朋友
但沒想到隔2天他家居然收到房東寄的存証信函
上面寫說朋友欠他2個月房租還有2個月管理費
根本沒這回事~更何況押金還在他那裡!
我朋友也沒跟他要了..
在冗長滴事情經過後
前2天居然毫無預警被斷電!!
現在想請問大家--
1.所謂滴欠繳房租是否應該是扣除押金後還有不足才算呢?
2.現在我朋友是否只要快快搬走就沒事了呢?押金就當丟水溝了啦!
3.存證信函上所寫滴並不屬實,我朋友需要理會嗎?
請懂滴人幫幫忙>"<他很單純..現在有點不知所措了..拜託拜託!!
  • chips
    chips
    請問當初談的押金是多少?
    你朋友去外地受訓有支會房東?
    租房子時,有去法院公證?有契約?有人證?
    可以反控~~~
    一切證實...你朋友的房東會吃上官司的...
  • chips
    chips
    請問當初談的押金是多少?
    你朋友去外地受訓有支會房東?
    租房子時,有去法院公證?有契約?有人證?
    可以反控~~~
    一切證實...你朋友的房東會吃上官司的...
  • 當初談的我朋友記得是1個月..
    電話裡確認也是+房租8000呀..
    而他去外地受訓的時候預計會趕的上匯款
    且也有電話
    所以就沒有支會房東了..
    租房子時沒有公証、有契約、人証是我朋友的朋友

    現在他是想說他押金也不要了..
    只想快快搬走了事..換電話
    這樣應該可以吧?
    存証信函應該不用理他吧..?
    麻煩妳如果知道滴話幫忙一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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