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懂法律的人請進~

我朋友被人家用名字去賣手機
那個人拿到錢後就跑了 也沒有給買的人手機
那個買的人因為拿到的資料是我朋友的
所以他就去警局備案了
雖然我朋友跟他解釋過 可是買的人也說沒辦法 因為是用他的名字
現在又找不到那個騙子
買的人說為了不要讓我朋友留下污點
他願意和解 只要給他手機就好了
現在我朋友必須去買一支手機給他
要一萬多 可是我們都是學生 沒有那麼多錢啊
要怎麼辦啊 因為現在也無法證明我朋友是清白的
難道真的要去買手機給他嗎
有沒有別的辦法啊 不然我要去籌錢了><
  • 如果你朋友在名字被盜用時不知情,並不構成犯罪。
    也就是說,你朋友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並不需要去負擔此債;若被害人提出告訴,需注意的是,你並需負舉証責任,就是提出你也是被害的証據。
    另一種方法就是,先買手機給他(記得要收據及簽收証明),再以被害人的身份對那騙子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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