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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很懂大學(夜間部)學分的修習規定嗎!

我目前讀大學夜間部四年級...
即將升大五..明年六月畢業!
我查過教育部的相關法規...
都規定大學夜間部..每學期學分不得低於9學分...
但對於那9學分的認定就沒有詳細說明..
而我白天同時有修教育學程...
想請問各位所謂的9學分..
可以包括所讀係所課程和教育學成課程嗎?
因為兩者是不同單位..一個是系..另一則是學程中心
我們學校行政人員跩到極點..
百分百的公務人員樣子...
每次問到這方面的問題..都擺臉色給我們看!
不得不上來問問..
麻煩了解這方面的朋友給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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