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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SARS防疫工作人員手冊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製
2003.5

SARS防疫工作員工手冊

1.什麼是SARS?

這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於3月15日新公佈名稱,在這之前稱為非典型肺炎。此事件開始於2003年2月26日越南河內的一位美國商人發病就醫,後來送香港治療後死亡。之後在香港、越南、大陸、新加坡、新加坡多倫多也陸續出現此種病例,特點為病患感染後發生瀰漫性肺炎合併有呼吸衰竭,因較過去所知之病毒、細菌引起的非典型肺炎來得嚴重,因此取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它的來源不明,有人認為可能的源頭來自大陸2003年一月底至二月中,廣東非典型肺炎疫情流行個案。

2.SARS傳染途徑、潛伏期和症狀

主要症狀:主要症狀為發高燒 (>38C)、乾咳、呼吸急促、呼吸困難。胸部X光檢查可發現肺部病變。SARS可能伴隨其他症狀,包括頭痛、肌肉僵直、食慾不振、倦怠、意識紊亂、皮疹、腹瀉、流鼻水、喉嚨痛、噁心、嘔吐、胸痛。
潛伏期:2-7天,最常見是在感染後3-5天之間發病,超過10天的情況極少。
傳染途徑:依現有的證據顯示,致病原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需由與病人的密切接觸,可能是接觸病人的飛沫或體液而傳染。病例大部分是照顧SARS病人的醫護人員、或與病人有近距離密切接觸的人。

3.SARS的病例定義

因係新症候群,病例定義隨時會修正,公佈在疾病管制局SARS專屬網頁。
國內定義:(2003年5月1日修正)
疑似病例(Suspect Case)
(一)於2002年11月1日之後出現:
1. 高燒(>38℃)及
2. 咳嗽或呼吸困難
並且在症狀出現前十天有以下一種或一種以上的暴露史:
1. 與SARS之疑似或可能個案密切接觸 (與台北市立和平醫院或萬華區仁濟醫院於4月15日以後有關聯性,若有亦視為有接觸史)
2. 曾到過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目前為加拿大多倫多、大陸、香港、新加坡,不定期更新,請見疾管局SARS網站, 見本手冊末頁)
3. 居住於最近有SARS地區性傳播的地區(同第2點)
(二)於2002年11月1日後因不明急性呼吸道疾病死亡,於其症狀發生前十日內有上項暴露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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