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另一半要求我出所有的生活費

我們結婚一年多了,我的他是號稱善於理財的金牛座,從交往到結婚,我們約會的錢大都輪流出,而因為我比他先工作存款較他多,結婚買家具家電的錢幾乎都是我出,一年之間出國玩了兩次,我也出了一半,加上瑣瑣碎碎的花費,結婚到現在,存款幾乎歸零.他現在收入比我多,家用是也出了部分的錢,還有大部分拿去買基金,賠了不少的結果,一年來也沒存到錢.最近他覺得我們該改變方式,他說他把他的錢全存起來買房子,而我扣一萬去定存,然後所有家用都我來出,包括水費電費瓦斯電話....剩下的就是我私房錢,可是這樣根本沒剩多少.
請問各位覺得這樣合理嗎?我知道他是為了買我們的房子,可是我出所有的錢好像我在養他,萬一哪天他變心了,我根本沒錢可用,還有各位和另一半如何處理財產的啊?
  • 嗯~我還沒結婚...
    但我一聽就覺得不合理...
    您千萬先別答應...
    (除非他房子是登記在你名下吧!)
    你可以偷偷存私房錢啦~
    不然您就好好溝通丫~就是家用他每個月出5000-10000~其他的你出丫~
    或是怎樣~反正就不要答應他的方法....
    (我好像太囉唆了....畢竟我還沒結婚~想的有點單純)
  • 嗯~我覺得不是很合理ㄛ!
    因為畢竟買房子不是一下就可以存到的
    但是水,瓦斯,電費那些是天天都得花的
    這樣好像你比較吃虧
    而且你也存不到什麼錢

    到不如你們用比率來存買房子的錢
    如果你的薪水是3萬,而他的薪水是5萬
    你們就各拿3/1出來存
    而水電瓦斯費也是照比率來分攤
    還有就是你們買房子的錢可以開個聯合戶頭存起來
    一方不同意的話就不能把錢領出來
    這樣子你也可以有個保障
    萬一你們以後感情生變
    起碼你不會兩手空空
  • 謝謝各位.我會再跟他講心中的疑慮,看能否換個方式處理.我媽是說我太會花錢了,所以我老公才會用此方式讓我省著花.這樣是真的不敢去逛街了.
  • 你們夫妻之間彼此都這麼不信任嗎
  • 現在的社會離婚率高
    我覺得為了保障對方
    這是該有的
    換我的話
    我也不希望因為我的錯誤(像投資股票錯誤)
    去害到對方......
    讓她的還是她的
    我的還是我的....
  • 我也覺得不太合理耶~~~~~
    像我姊他們是集中管理,錢都是我姊在管,不過看妳的情況恐怕沒辨法喔!
    要不然就凡事各出一半,剩下的再集中存起來;這下問題又來了,集中起來的錢歸誰管?
    先把財政部長決定好再說吧!
  • 我覺得可以,不過前提是房子也要有你的名字,這是對你自己的保障,不然到時侯錢花光了,什麼都沒有得到,自己都沒辦法保證自己永遠不變,更何況是對方,所以還是要讓自己有保障,不然到頭來是一場空
  • 請問台灣有沒有聯名帳號(??不知中文是不是這樣)
    可以存啊! 如果是為了要買房子
    我想夫妻之間是要有彼此信任
    但信任不可以濫用,
    因為信任還抱括他需要提供你安全感啊!
    如果存款都存到他的名下
    只怕如果離婚的話,你真的會一毛都拿不到
    像國外有一種聯名戶頭
    如果要取款須兩人同意才能取款
    所以以後如果真的不幸離婚
    我想你還有權利爭取的
  • 那房子是在誰的名下? 如果是妳的名就還好,否則就不應該如此.每一個結了婚的女人都應該存很多私房錢,這是最基本的保障.
  • 降講好像有點OVER
    不過
    你老公未免太會跟妳計較ㄌㄅ
    結ㄌ婚不就市一家人ㄌㄇ
    怪怪ㄉ
    ㄊ市不是想自己ㄠ錢呀
    太扯

    我市一個留不住錢ㄉ人
    以後結婚
    想讓老公管錢理財
    ㄊ個月發零用錢給我
    不過
    我ㄉ戶頭ㄉ錢
    還市我ㄉ錢
    ㄊ一毛也不能動
    除非
    經我同意
    我比較傳統
    老公支柱ㄋ
  • 漏打"每","是"
  • 荳芽菜
    荳芽菜
    不合理~~不合理...
    那天我聽一個兩性專家說..男女假若有一天離婚
    法律是比較偏袒男方.等到有一天你們真要離婚分家產時..你出的生活費會留收據嗎?
    去付房貸的收據也會留著嗎?
    留著才有機會打官司分到一點財產之類的....
    要不然全數會歸男方
    很難吧~~~所以他的要求真的不太合理
    三思而後行...不要讓老公吃的死死的
    學精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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