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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蘇建和三死囚有罪嗎?政府應該賠償他們逾二千萬的賠償金嗎?

我覺得蘇建和等三人
是在法律寧願
縱放一百不願錯殺一人的情形下
得到縱放的

看到那對相依為命的祖孫真的很不忍
孫子癱瘓,老奶奶九十歲了
他們的親人遭到無情的殺戮
讓他們孤苦無依

比起三死囚
我更同情他們

大家覺得三死囚有罪嗎?
國家應該賠償他們嗎?







轉貼中時新聞

如果未來承審法官認為蘇建和聲請冤獄賠償有理,以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折算一日來計算,蘇建和三人自八十年八月十六日被羈押至昨日獲釋,歷經四千餘天,三人最高至少可分別獲得二千萬元以上的賠償。
  • 他們是不能也不會拿到賠償的!!
    雖然法律找不到證據判他們有罪,但他們自己也找不到證據說自己無罪.
    他們當初的自白寫得很清楚,雖然口口聲聲說是刑求,但這還是一個自由心證的盲點,不能直接說因刑求出來的自白就不正確.
  • 真的呦!!!
    大家都有辦法證明自己沒犯法嗎?
    沒有辦法證明的話,不管你有沒有犯法,警察都可以把你抓去關•
    反正你沒法證明你自己的清白,你8成有罪啦•
  • 為何你能認定他們有罪?
    你當時在場嗎?
    你參與辦案嗎?
    還有吳小弟的"肌肉萎縮症"並非被嚇出來的吧,那是一種疾病不是嗎...

  • 在讀過大大小小的報導之後
    不管是正面反面新聞
    都沒有辦法斷言他們是有罪還是無罪
    因為我們不是當事人,真相無從得知
    即使我心裡還是不免偏向他們就是兇手
    就算法律給予他們一個清白
    還是希望,能將得來不易的自由
    奉獻給需要幫助的人
    或許這比給他們死刑
    結果還要好的多了吧

    蘇建和一案對我們最大的影響
    大概就是對台灣司法界的衝擊及體制的改變吧
  • 澄
    還有吳小弟的"肌肉萎縮症"並非被嚇出來的吧,那是一種疾病不是嗎...

    我記得二者好像是相關的
    在事件發生過後就如此了
  • 正確的判決
    應該是百分百的肯定
    其中應有充足正確的證據
    自由心證,和所謂的他一定就是
    這樣的說辭不啻暴民所論
    司法單位和警察機關辦案取證之粗糙
    及不合法性 才是真的讓人失望的
    本案的確是特例
    難道要錯殺一百 不縱放一個嗎
    這些都是情緒及誇飾字眼
    回到案子本身 證據不足就該放人
    當我們被懷疑時 不都是直覺反映"證據呢"
    又有誰願意被不公平對待
    受害者可憐 如果這是一場冤獄 經年累月的折磨
    你受的起嗎?
    他應該是!他一定是!都沒有立場
    回頭看看案子本身
    這樣的證據 如果判的下去
    我們真的要人人自危了!
    你我會不會是下一個冤獄
    我們真該好好想想
    法律法治的真諦

  • 我也覺得,蘇建和三人,被判無罪是因為現場處理員警所採集到的直接證據的不足(幾年前啊!),不一定是真的沒有犯罪,也因為這件案子的拖延,有些證據都消失了,因此在沒有強烈的證據之下(及"人權團體"的注意之下)所以這次法官才判決無罪。

    但要注意的是........
    疑點一:
    在一個必死的死囚為何在臨赴刑場之前還要將他的(好朋友)給供出來ㄋ,是想下去還要做好朋友ㄇ?還是心有不甘.........

    疑點二:
    還有為什麼大家要說警察刑求ㄋ?在警方的偵訊筆錄裡蘇建和三人都堅稱不是他們做的(未自白)........直到在檢察官在法庭上的筆錄裡三人才坦承犯下犯行(自白),若照這點推論的話那就是檢察官刑求了(真的粉奇怪),那這點人權團體為什麼沒注意到ㄋ?只說警察刑求。(警方"刑"求他們不要承認?)

    疑點三:
    還有為什麼在之前審理案件的法官要求處他們三人死刑(好像好幾個,從地方法院到最高法院,還發回更審好幾次),判決他們死刑的法官不怕將來生兒子沒屁眼?還是那幾個法官和蘇建和三人都有不共戴天之仇,欲置之死地於後快?(對了到底是人權團體比較專業,還是法院的法官比較專業)

    最後我還是覺得要是每件案子都委由人權團體來判,想必一定粉精彩(嗚嗚嗚!!!真可憐你是因為家有80老母,外加智障妻兒在飢寒交迫下,又身無一技之長,不得以才"擄車勒贖為生")

  • 希望一次又一次慘痛的教訓能夠讓司法及警察單位自省
    朝向更專業科學系統化邁進
    不要再讓歹徒逍遙法外
    也不要再有無辜冤枉者
    這是民眾殷切的期待
  • 冷飯熱炒
  • 蘇建和案有太多疑點
    但也有人說
    已經伏法那位是在死前一刻才說有共犯
    很多人說要死了說的是真心話
    但也有可能是他不甘心一個人走
    把他能想到的人名字說了出來
    當時這件案字震驚全台
    警察一定有辦案壓力

    雙方都退一步吧
    罪證不足  無罪    不得要求賠償
    而苦主  真的只能更寬心
    畢竟都那麼久    應該努力生活
  • 我覺得蘇建和等三人
    是在法律寧願
    縱放一百不願錯殺一人的情形下
    得到縱放的




    ===================================


    這句話根本就是狗屎(不是針對版主)

    雖然現在是21世紀了

    但是還是有一些因為司法人員辦案的草率或是水準不足而產生的冤案產生


  • 我真刻薄
    我認為人權促進會跟人本教育基金會他們的罪比較重
    如果他們真的有理想也有精力
    那早該致力在真正該努力的兒童人權上
    讓我們的法律制度真的能保障兒童人權與安全
    而不是整天在那邊靠北身體髮膚不可傷害
    學生被體罰有多沒愛心 
    老師不適任  蘇建和要有人權 

    廢除死刑,沒有人硬要反對
    但希望這些文人們給我們看到更多關於正義的思辯
    人家法哲學這樣深大的學術裡無法得到恰當解決的問題
    "人權鬥士"這麼輕易任性的就把它處理掉

    沒有思辯過程,沒有更具深度的論述
    拿人權做為唯一理由無限上綱

    為什麼以前的文人是狗吠火車
    現在的文人們是小孩般要糖吃的任性,要什麼有什麼
    說什麼就是什麼

    喔  如果政府是要做些甚麼 
    那能不能撥預算
    找那些真正有想法的學者文人們組個新的人權促進會
  • realeric
    realeric
    那被槍斃的那幾個怎麼算??

    如果證據不是那麼充足 

    是不會判死刑的
  • realeric
    realeric
    我只是想說他們可能拿不到國賠
    因為判"無罪"的兩項原因是
    1.  無直接證據證明三人參與犯案
    2.  三人的自白書矛盾

    國家可以根據第二點駁回國家賠償
    原因是當初是他們的自白誤導判決
    當然他們可以以"遭受警方刑求"為辯護原因
    但是他們必須舉證"刑求"事實
    所以我只是就目前狀況來看
    他們的國賠希望可能不大
    但是如果有輿論壓力
    就不知道會不會了 
    _________________

    不是國賠  是冤獄賠償法

    天阿!!!
  • 而蘇建和案  正如上面網友所說
    不論事實為何,
    都反映了我們的偵查審判過程與制度系統
    不足以做到給受害者正義

    正是如此,人權團體在這上面該大聲疾呼的是司法改革
    不是自己當法官在那邊大叫無罪釋放

    如果司法能因蘇建和案而有更快速全面的改革
    屬於受害者的正義也就實現了不是嗎 

    但他們卻老是把更大的篇幅放在無罪釋放,廢除死刑

    總之  關注這事件這麼久
    人權團體的作為實在令人XXXXX
  • 馬政府錯誤政策害死那麼多人,讓股民陪那麼多錢都沒賠了,可能會賠那三個人嗎?
    別想太多。
  • 奸笑
    奸笑
    他們的面相和直覺讓我感覺,

    他們脫不了干係,

    只是我不懂,如果他們是僥倖閃過法律的制裁,他們祖上有燒好香~

    只是,覺得,老天為何要捉弄被害者一家,那個孩子,

    整個得怪病,都痿縮了,只剩下一個老阿嬤在看顧,

    唉....有時我真的不得不埋怨,老天爺的眼沒睜亮看.


    連我身邊的好人,都不是很幸福就算了,還都命不長.

    真令人怨嘆  ~


    不過若蘇等3人,真的被誤判坐牢的,賠1500萬不為過!
  • 對這話題有些人用UID發言,無法得知是內心真正想法或是故意說反話或是別有他意,我就無視了,合先敘明.
    TO:changwill  我覺得你說得太過理論,針對你所提出的疑問,我建議你參考一下[地下刑事訴訟法],也許你會有不同想法.
  • 自古英雄多虛弱的話:
    我覺得蘇建和等三人
    是在法律寧願
    縱放一百不願錯殺一人的情形下
    得到縱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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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根本就是狗屎(不是針對版主)

    雖然現在是21世紀了

    但是還是有一些因為司法人員辦案的草率或是水準不足而產生的冤案產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意.......

    我不是法官,  也不是警察,  無法推斷他們是否清白
    但從過去媒體披露,  兩造的說辭及律師文件等資料來看
    蘇建和案確實很像冤案
    柏楊曾經描述過,  他在法庭上曾被問道--若你沒做過,  為何你的故事編得那麼精彩,  天衣無縫?

    大概就是這種意思吧,  當有人要羅織罪名給一個嫌犯人時
    會一直引導嫌犯往他們想要的方向寫下自白
    最後出來的自白大部份都會讓嫌犯無法翻身....冤獄就此形成

    有人會說受害者很可憐
    確實,  看了老阿嬤真的很辛酸
    但若此案與三被告無關
    那麼,  受害者又如何能將怨恨加在他們頭上呢


  • realeric
    realeric
    證據能力  跟證明力的問題我想  審理那麼九了

    應該沒有啥說嘴的空間

    沒有相當的確信  是不會判死刑的

    死刑ㄟ  而且不是一位法官這樣判

    表示是有相當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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