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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拍賣不良賣家居然是...我是香奈兒

剛剛看到的....
滿驚訝的.....
  • 也被耍過ㄉ人~~
    也被耍過ㄉ人~~
    是真ㄉ~
    自行抬高賣場低價起標商品ㄉ價格,以另一帳號"s9560530"下標
  • 也被耍過ㄉ人~~
    也被耍過ㄉ人~~
    因為他以前曾用"s9560530"的帳號展示多雙美鞋,
    我有看過,而且我把這ㄍ帳號加入我ㄉ好友名單,所以我記得~
    天哪!!還有人要幫他講話..
    噁濫...
    (連續一直PO.累死ㄌ!!)
  • 有點小好奇...她長的怎樣? 她好像還是學生?
  • 那個帳號對嗎???

    我只有看到一個評價=.=+

    還是我家電腦當機
  • 也被耍過ㄉ人~~
    也被耍過ㄉ人~~
    嗯..帳號是那ㄍ沒錯,他買了一條twilly,然後那條twilly在Bid+的賣場上以更高價格售出了,大家可以找他在Bid+之前的評價即可發現,但是是很前面的評價,因為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 .......520
    .......520
    to ns 

    我聽網友說她長的像一顆球耶,奇怪她不是學生嘛??上次她拍賣一個chanel粉包,她看我在別的賣場問問題就跑來跟我推銷,我覺得她那個比較舊就就沒回她信,原來喔可是她那個yahoo帳號不是二手店嘛??
  • 也被耍過ㄉ人~~
    也被耍過ㄉ人~~
    不對就不對..
    還那麼多ㄉ理由喔~~
    要是換作是你被降子耍.
    你都可以幫別人找理由啦!!
  • ??^^
    ??^^
    感覺我是香奈兒應該有必要說明一下
    不過關於Chanel的問題
    就交給鄰家女孩即可
  • 哇~好恐不喔

    我是香奈兒 在fg真的橫紅ㄟ..感覺

    我是沒跟他有聊過啦..不過發研長看到他
    尤其是說到名牌的東西
    對他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只是對他得匿稱..覺的..好直接  haha
  • poor me
    poor me
    我之前曾經也有跟網友面交後,對方再要求退貨的經驗。那次交易前前後後買方總共跟我兩度約時間看貨,第一次看完貨品後說要考慮一下,因為她已經有好幾個類似的商品(本來我們是以確定購買為前提才相約面交)。結果我離開面交現場半小時後她又致電說有購買意願,因此我又跟她相約數天後再度面交。二度面交剛開始很順利,結果我回家半小時後又收到對方來電,她堅稱貨品與第一次看到的並非同一個,並且認為我拿仿冒品掉包,因此要求我退貨。當初我基於貨品面交時都讓她檢查過,同時並無強迫對方購買,況且買方也會擔心商品被掉包,因而婉轉的請她到專櫃驗貨,如果是非真品雙方再來商談該如何處理。結果沒想到對方仗著自己親人是政府官員,甚至找上學校陳情指稱我出售瑕疵品。當初因為礙於學生身分,不想把事情鬧大只好自認倒楣,甚至還任由對方責罵,雖然我一點都不覺得自己有錯,這件事情在我心理留下相當大的陰影,雖然事情已經過了好一陣子,但是有時想想還是會後悔當初沒有據理力爭。所以基本上我覺得買賣是你情我願,面交的目的就是要當場檢查清楚,倘若你覺得貨品有問題,為什麼還要購買?畢竟現場又沒人拿刀逼你一定要買下商品呀!更何況當場覺得商品狀況可以接受才可能掏錢購買,怎麼回家後卻又突然覺得狀況與自己當初預期的不符,對我來說買方這種心理有點自相矛盾!我無意力挺「我是香奈兒」的行為,不過我覺得針對買方面交後要求退貨這一點,並非無可議之處!總之,如果以後跟網友面交,最好能當場徹底檢查清楚,稍有遲疑能願不要購買,畢竟離開交易現場後有太多的變數~
  • 這次商品是我與買方"面對面交易"下達成的買賣 
    商品也經過買方的檢查
    當時他有權決定購買與否 
    同時當場我已經明白告知 此商品為新品 但有部份瑕疵
    並告知買方如何處理此瑕疵
    而買方當時欣然接受 並同意付款
    但買方事後反悔 並一再以不實的言論損及我的名譽
    我基於交易道德 對此一再容忍
    同時我也已同意退款 並要求買方將不實言論收回
    可是都沒收到買家的善意回應 且不停的散播不公平不實的言論 實在不可理喻 實在不願意對此多費唇舌
  • 請知悉以下法律常識:

    依消保法第19條內容--
    訪問及郵購,因消費者無法親自鑑定其商品,
    故消保法方有七日鑑賞期之規定.
    (該規定僅適用於訪問及郵購買賣.)

    面交非上述買賣類別,買賣交易完成之時,
    買賣契約於交易時即已成立,如果買方要退、換貨,
    視同買方欲解除買賣契約,須取得賣方同意才行。

    以上請參考,順便說明一下,

    去百貨公司啊,購物中心啊買東西,
    都是屬於”買賣交易完成時買賣契約成立”,
    買方欲退貨,都應先”取得賣方同意”.

    通常賣方基於”優良服務”,都會配合買方要求.
    如果賣方不配合,那買方就無法有其他異議地.

    以上參考唄...

  • 買賣多少都會有糾紛~~
    我覺得"我是香奈兒"這次是倒楣了一點!
  • 您好..

    這�是台灣, 不是美國喔..
    在美國, 東西用了三個月還是可以退貨的,
    消費性商品若是流通差, 是無法讓台灣變"亞洲四小龍"地..

    理性退貨是可以接受地..
  • 原來賣方願意接受退貨, 
    那個買方口口聲聲法律途徑到底要告什麼呀?
    看不太懂..
    而且那個買方是不是很恨"我是香奈兒"呀, 一付要毀掉她的感覺..
    網路交易嘛,雖然買方看起來是比較合理,可是如果賣方接受退貨,沒有必要搞得玉石俱焚..
    而且那買方應該也是會在FG發言的人吧,
    不然怎麼對賣方這麼清楚?
    總之,是很激烈的一場糾紛就對了~~
  • VVVV
    VVVV
    對不起  我有點意見
    我個人推論那東西的確不是全新的
    1. 該限量品推出已有一段時間
    2. 既然是限量的,賣家亦非專業賣家,相反的是屬於相當時尚人士,愛用名牌,有可能去日本買回,但都供在家中,不拿出去炫耀一番?不合常理
    3. 如果只是展示用,不可能有這麼多的污點

    如果我推論有錯也請香奈兒小姐原諒,事情真相只有你知道,總之,有則改之無則嘉勉

    但我也覺得買家如果已經面交,不應該事後要求退貨
  • 而且,賣場東西貴我覺得無可厚非耶,
    沒有規定賣家不能賣得比較貴呀,
    人家只是比較敢賺,做生意本來就是這樣嘛.. >"<

  • 我在昨天的雙方的評價處
    並沒看到我是香奈兒有說要退費給買方耶
    現在yahoo拍賣暫時無法進入
    晚一點要不要請那位買方來這板上看看
    是否真如我是香奈兒所說的
    面交時已告訴買方包包有污漬了
    也願意退費了

    買低賣高我覺得是看個人的自由.本事
    只要不被發現就好了
    可是我覺得被發現了名聲滿差的

    而今天的問題是商品描訴是事實不符
    標示"全新"卻有污漬與多道指甲刮痕
    如果他能誠實點標示9成新包包有些許污漬指甲痕
    也許就沒今天這些爭議了

    我是香奈兒如果會處理買賣問題
    我覺得因該要退費給買家
    雖然是網路交易但我覺得誠信真的滿重要的啦

  • 看得很累的看完了 他的東西小貴是真的 
    花哪麼多錢是該慎重一點
  • .........520
    .........520
    覺得有點低買高賣,不過說的也是價格能賣的高是人家自己有本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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