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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差!政務官當2年 可領上百萬退職金

  鄭益浚╱台北報導 卸任政務官該不該領取退職酬金?民進黨立委邱永仁等立委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只要當過兩年以上的政務官,便可領取上百萬退職金,而「政務人員退職酬金給與條例」廢止時間卻一延再延,今年銓敘部在政務官壓力下有意再延長一年,立委緊急呼籲,應立即廢止這個錢坑法案以拯救國庫

  由於行政部門有意再次延長退職條例有效期間,五十多位民進黨立委緊急連署,要求將該廢止案逕付二讀,廢除此錢坑法案;至於那些在擔任政務官前有文官資歷者,邱永仁等人將修正公務人員退撫條例,將這些人常任文官資歷併入該法,回歸公務人員退撫條例體系,未來政務官經歷不再享有任何退職金待遇。

  根據「政務人員退職酬金給與條例」規定,服務二年以上政務人員退職時,可以領取退職金;其中服務未滿十五年者為一次領取,服務滿十五年者,可以支領月退。該條例從八十五年五月一日起實施,原本在八十六年底就失效,但在立法院同意下,不斷延長有效期限。

  立委邱永仁、陳宗義和謝明源等人統計,目前根據這項條例領取月退者的官員共有二百零三人,今年總計支出約一億六千五百一十八萬元;領取一次退職金的共有十八人,總共支出五千零九十萬元,再加上子女教育補助、優惠存款利息補助和遺族領取撫卹金規定,每年政府必須編列三億七千三百二十萬元經費補貼這些退職政務官。

  立委指出,政黨輪替後,大批政務官下台,相當多人一次領走政府的退職金;以前原民會主委華加志為例,他擔任政務官不過四年,卻可依法領取一百二十一萬九千元,前交通部長林豐正任政務官八年,可以領取一百五十七萬三千元,其它包括前銓敘部長邱進益、前台北市工務局長李鴻基、前國防部長伍世文、前駐荷蘭代表顧崇廉,都是當個二到四年的政務官,就可以在退職時一次領走上百萬退職金。

  陳宗義指出,二年政務官就可領取退職金固然不合理,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十五年以上領月退職酬勞金者,這些人在卸下職務後,多有兼任民間事業,兩項薪水相加相當驚人;以前財政部長邱正雄為例,他卸任後轉任大華證券董事長,年薪已逾五百萬元,但他一個月還可領取近十萬元的退職金,一年累積達一百二十萬。

  其餘如國民黨主席連戰月領二十四萬、前主計長韋端、前行政院副院長劉兆玄、前環保署長蔡勳雄、前省府主席趙守博、前法務部長葉金鳳、前考試院副院長關中、前陸委會主委蘇起等人,月領都近十萬。




  • 我有朋友自大學時代就跟隨以前所謂"從事反對運動"的X進黨,現在他們可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啊!!
    我的朋友現在從"某人的秘書",變成某人的"幕僚",現在成為某大縣的XX局局長!!我覺得他根本沒有這方面的專業能力!!!卻領那麼多薪水,每個月還用公帑出國!!!
    真是七刀~~>"<
  • 根本就是酬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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