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是欺負人~~

前二天終於找到了工作.是一家作紡織和布的..一早高高興興的去上班.老闆也教了我一些基本常識.後來快中午時.老闆說叫我複習一下說下什要考試.中午到了我就去吃飯,後來叫接到老闆娘的電話.說他們還是決定用有經驗的人.叫我下午不用去了.當場我叫愣在那.我姐就問我如何.我就告訴她.我姐就說當初他不是說無經驗可.才叫我去上班的嗎?我說對.我姐就叫我再打電話去要那半天的薪水.後來是我弟去幫我領(因為他剛好在樓下上班)那個小姐還說做半天還要領錢,我就打電話去說.勞基法規定不論做幾天都要薪水.而且你們還沒幫我保勞健保.是你們不對在先.還說那種話.而且我自認也沒表現的很爛.真是太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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