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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啊啊...是啊...我剛剛也看到這消息,看來我要把去法國代買LV的拍賣改到ebay了,不過ebay的人氣不足,不知道大家是轉戰ebay還是要繳費留在yahoo呢?
  • 好~討~厭!!!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announce0318.html
    可以到這裡看..

    基本上是..
    刊登功能使用費: 3元
    拍賣底價設定費: 5元

    雖說跟國外比並不貴  但... 就是不爽吧
  • bidplus也可以賣阿~^^
  • 可是我是買家的話~~ 
    有免費的為什麼不選擇免費的呢??
    1筆只有3元... 10筆30.. 100筆300... 
    這都是額外的付出啊~~ 
    能省則省~~
  • 是每刊登一次(不含"重新自動刊登一次"功能)
    就要3元,如果你刊登一輪賣不出去,下次還要再
    付3元∼
  • 哇咧ㄟ  真低喔
    大家都轉e_bay囉
    yahoo誰還要去阿  就是不爽
  • 我也要回去e-bay了~

    e-bay我來了~~~
  • 老實說...上面所說..
    一張CD本來賣150元
    現在變153元難道你就不買了ㄇ??

    一個LV包包本來賣家賣21000元
    現在賣21003元

    這樣我真的就不買了!
    買賣關係有時也是一個奇蒙子kimotsi
    我曾經為了幾十塊零頭不能去掉
    上萬元的衣服就不買了..-_-|||

    所以得趕快另闢站場了...唉...
  • 啊~~為什麼要收費ㄚ??厚~~
    不過我已經在我的拍賣物品上寫
    "收費前最後一次刊登"了~~嗚
    請問大家是賣家要付3元還是買家完成交易也要付3元呢??
    可是我覺得ebay的版不習慣ㄟ.......
    我剛看到有人說全球的ebay都收費了只有台灣還沒
    它早晚還是要收費的~~
    到時還要在跑一次........
    所以我還是選bidplus好了
  • 沒錯大家要團結
  • 差勁--你說的對~!!
    我真的無法贊成YAHOO這ㄇ做說~!!
    有點變像騙錢~!!
  • wowgotu
    wowgotu
    請不要被騙了!我剛剛也想說,這樣算起來,也還好,通通PO玩才30元,負擔也不算大。 
    不過又仔細研讀了他的範例: 
    舉例說明:您刊登「SONY CLIE PEG-NX80V」1台,刊登功能使用費是3元;如果您要同時賣10台,商品數量是10,則刊登功能使用費是30元;若您要同時賣20台,刊登功能使用費依然只收10台的費用,還是30元。 
    所以是一樣商品,按件計酬。 
    舉例來說,你賣場有單件商品50筆,就必須負擔3X50=150。 
    如果你賣場每筆件數超過10件,就是30X50=1500。 
    如果每筆件數不一樣,就是以該筆的件數X3,再跟其他的筆數的單價一起算。 

    所以,就算你只是想要出清家裡的就衣服,一筆就是3元。如果你是大賣家,你就準備每10天,單筆納貢給YAHOO,30台幣。 

    我對於其他購物平台的收費機制不甚瞭解,不過依照YAHOO現行的收費機制,有點太離譜了。這樣只是讓賣家經營的意願降低,買家買不到喜歡的商品。 

    以目前YAHOO說的,他有百萬會員,百萬商品在線上拍賣:以目前低搜尋命中率,往後想要在YAHOO上面經營小生意的賣家,存活率會更低了。存活率低就算了,還要按照筆數負擔固定費用,那種感覺,應該很惡劣。 

    YAHOO會有那多的會員,不就是因為他的便利性與免費刊登的噱頭嗎?難不成,YAHOO是以為他會員那多,是因為大家非YAHOO不能活?或是他是因為客服,以及其他服務很好,所以深受賣家買家認同嗎?我不敢說YAHOO一無是處,但是依照他的當機率來看,每晚10∼零晨1點之間,這樣的服務品質,就難以令人苟同。 

    我贊成收費,但是請不要把賣家當傻蛋,賣家經營賣場的苦心,可比YAHOO認真多了。當賣家們集體出走到其他平台,我相信,也會相對的帶走許多會員。雖說不會是全部,但是也為數不少。 

    另外,我所必須,也有必要老調重提:如果再發生一次橘媽事件,你YAHOO是不是負責所有事後賠償事宜?不知道YAHOO再決定告訴會員,使用系統必須收費的同時,自己也有想到應該負的責任?現在指出的,不單是系統穩定的事歐,你要收費,你系統穩定已經不是你的責任,而是你本來就該做的。請問你YAHOO現在是否已經準備好面對買家受騙上當之後,所必須負擔的連帶法律責任?等YAHOO收費之後,不能再拿任何藉口,等一發生事情,馬上跟賣家劃清界限,而是必須提出擔保,絕對會負責到底。橘子媽事件,YAHOO曾在公開場合,讚揚橘子媽的銷售成績。等到橘子媽一倒,馬上劃清界限,然後對所有有優良賣家的賣場進行清算,齊頭式的拔階,把所有優良賣家的頭銜一一拔除。他沒有想過嗎?他(YAHOO)犯的錯,卻拿其他優良賣家的賣場來陪葬。 

    收費,還不就是為了錢?號稱全台灣最大入口網站,原來還是逃不過金錢的誘惑。收款的方式何止千種,偏偏找了一種被大家幹嚼的方式。為何就不考量跟一般線上遊戲一般的月費,季費,或是年費方式,而偏偏以按件計酬的齊頭式平等來收取費用? 

    你(YAHOO)開始收費,你就準備好承擔所有必須負擔的責任吧!當你跟你的會員,產生了所謂供應商和客戶的結構關係之後,你所必須負擔的責任,就不是現在這種低程度,低標準了。 

    也請準備成立客服部門,並且請讓會員能透過104查到貴公司的電話,而不是只是聽到104的服務人員說:該公司電話號碼不公開摟∼^^ 
  • 說真的..
    我覺得賣家賺的也頗辛苦!!
    (2手商品已是賠錢賣ㄌ..那靠專拍賣過日子的人--商品還沒賣出.就要先付費.....ㄞ!!可憐喔!!)
    賣家若要常常換戰場--那評價不都白白累積和維護ㄌ嗎?
    從以前的拍賣王轉戰到YAHOO..現在又要從YAHOO轉帳到別的地方...又要一次的重新適應!!
    話說--滾石不生苔...

    給所有賣家----------加油ㄅ
  • 閒到發慌
    閒到發慌
    唉~~~
    若遇到棄標的人
    那還得重刊一次ㄋ
  • 唉~~~
    我只想說我在收費前
    就算東西沒賣完~
    也會退出奇摩~
    唉~~~

  • 我覺得這種算法不合理
    我認為應該是已成交的才計費
    這樣也可避免賣家靠一些人頭買家賺評價
    並且按照成交價的比例,例如1%
    不然東西越便宜就越不划算
    我們上網就要撿便宜  貴的誰要買
  • 我也覺得滿不合理的耶....
    一件商品只能重刊一次要收三元,二手的商品不是要刊幾輪才會有人買,這樣還沒出清就先賠了一堆錢..
    哎......
  • 心寒!!!
    心寒!!!
    如果遇到棄標ㄉ買家,那部就要再多付一次,況且每次買家惡意棄標YAHOO也沒有特別ㄉ規定來防止惡意棄標ㄉ買家!!頂多只能給壞評價,給ㄌ又能怎樣,倒楣ㄉ還不是賣家!!
  • 大家請將意見轉至雅虎拍賣的討論區吧!
    降他們才會看的到唷
  • 一起重新開始
    一起重新開始
    相當的不合理。真的。遇到惡搞的還是看你眼紅的人來亂下標不就完了。一刊上去就被標下來錢照付就算了。還要再重付一次再刊上去。完全的沒有好好替賣家想。就算要收費,制度也不是這樣定的。另人對他們很失望。大家要一起去哪裡呢,開個話題投票吧大家一起去同一個地方會比較快再重整人氣的。至於奇摩如果不改他們的政策。我的近千的評價也只有關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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