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像我之前也是傻到讓人吐血~~去年我交了一個男朋友,他住高雄,我住台北,我們每天靠電話聯絡感情,他是個未滿18歲的小鬼,高職輟學,也不工作,整天就跟他們那一群小子混在一起,而我在台北工作,剛開始都還不錯,到後面他就叫去找他,幾乎一個月我就坐飛機到高雄看他3次,慢慢的,他就要我在台北買衣服送下去給他,而且指名要POLO.TOMMY.等的衣服褲子,(雖然不會很貴啦,但我一個月薪水也18000$)那時我真像隻聽話的狗,(小偉.阿傑.俊豪.智成還有我,總共是4件衣服4件褲子,啊~記得再買謝霆峰的最新專輯啊)最後他竟然連他朋友的衣服也要我買,到了高雄後,他們說,想去唱歌,他們點了3箱台啤,又找了一堆女的,大概有20多個人,最後結帳時,每個人裝酒醉.裝瘋,全部都說沒錢,天啊~~結果我男友就叫我先付,我付了將近一萬,隔天大家也說沒錢還....哎~~我能說什麼ㄋ??我們在一起5個月,所有的開銷都是我出,就連上賓館也是我出錢...最後我真的受夠了,無數的朋友也勸我離開他,我就跟他分了....
現在回想起來,那些錢不知可以買多少可GUCCI.L V